1970年,一知青因一首歌判死刑,被公审后,审判员给他的宣判竟然是“有期徒刑10年”,这让他有些不敢相信,很快,他就离开了“娃娃桥监狱” 1970年的风,带着川东山区的湿冷,吹在公审大会的土台上,也吹在21岁知青陈默的心上。那天,他被绑在台子中央,胸前挂着写有“现行反革命分子陈默”的木牌,头发凌乱,衣衫破旧,脸上还带着被关押时留下的淤青。台下人山人海,口号声此起彼伏,他低着头,耳朵里灌满了“打倒反革命”的嘶吼,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下,真的要死了。他到死都没想明白,自己只是在知青点的田埂上,唱了一首自己写的、怀念家乡的歌,怎么就成了“反革命”,怎么就被判了死刑。 陈默是重庆主城区人,1968年,响应“上山下乡”的号召,和一群同龄人一起,背着简单的行囊,来到了川东大巴山深处的红星知青点。他出身普通工人家庭,从小喜欢唱歌、写歌词,手里握的本该是笔和歌本,却被迫扛起了锄头,面朝黄土背朝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耕生活。知青点的日子很苦,每天要干十几个小时的重活,吃不饱、穿不暖,夜晚躺在冰冷的土坯房里,思念家乡、思念父母的情绪,像潮水一样席卷着他。 1970年深秋的一个夜晚,收工后,陈默趁着月色,独自走到田埂上,望着远方重庆的方向,轻轻唱起了自己写的《山月归乡》。歌词很简单,没有华丽的辞藻,只有对家乡的眷恋,对父母的牵挂,对知青生活的迷茫——“山月照田埂,寒风吹我身,遥望嘉陵水,何时归家门”。他唱得很轻,带着一丝哽咽,却没料到,被不远处巡逻的民兵听到了。 那个年代,阶级斗争的弦绷得很紧,一句不合时宜的话、一首未经允许的歌,都可能被扣上“反革命”的帽子。巡逻的民兵当即把陈默抓了起来,搜走了他藏在枕头下的歌本。歌本里,除了《山月归乡》,还有几首他写的、记录知青生活的小诗,没有任何反动言论,没有任何攻击诋毁的内容,却被认定为“散布消极情绪,动摇革命意志,构成现行反革命罪”。没过多久,公社就下达了判决通知——判处陈默死刑,择日公审。 被关押在娃娃桥监狱的那些日子,是陈默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光。娃娃桥监狱是当地的一所小型监狱,关押着不少所谓的“反革命分子”和失足青年,条件极端恶劣,牢房狭小潮湿,每天只能吃一顿稀得能照见人影的稀饭,还要干繁重的体力活。陈默每天都在恐惧中度过,他给父母写过一封绝笔信,字里行间满是遗憾与不甘,他遗憾自己没能孝顺父母,遗憾自己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个世界,就因为一首歌,要结束年轻的生命。 监狱里的老犯人劝他:“认命吧,这个年代,冤死的人不少,别再胡思乱想了。”陈默也渐渐绝望,他开始沉默,不再唱歌,不再说话,每天机械地干活,等待着死亡的降临。他甚至已经想好了,公审时,绝不辩解,只求能走得体面一点,只求来世,能安安稳稳地唱歌,能陪在父母身边。 公审大会那天,陈默被押上土台,台下的口号声震耳欲聋,他闭上双眼,等待着“死刑”两个字从审判员口中说出。可没想到,当审判员念完他的“罪行”后,停顿了几秒,缓缓开口,说出的却是:“判处陈默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这句话,像一道惊雷,炸在陈默的耳边。他猛地睁开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审判员,眼里满是震惊与茫然,甚至忘了挣扎——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以为是临死前的幻觉。直到身边的狱警推了他一把,低声说“还不快低头”,他才反应过来,眼泪瞬间夺眶而出,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劫后余生的狂喜,是因为突如其来的希望。 他后来才知道,改变他命运的,是当时的主审判员李建国。李建国是一名老革命,参加过抗美援朝,为人正直,不徇私情。在审理陈默的案子时,他没有盲目跟风,而是仔细翻看了陈默的歌本,反复听了证人证言,发现陈默写的歌、写的诗,没有任何反动内容,只是一个年轻知青,在艰苦的环境中,抒发自己的思乡之情,表达自己的迷茫,根本算不上“反革命”。 可当时的大环境,压力巨大,公社里的造反派坚持要判陈默死刑,认为“必须严厉打击,以儆效尤”。李建国顶着被批斗、被撤职的风险,一次次据理力争,他说:“我们革命,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为了保护年轻人,不是为了滥杀无辜。一个孩子,唱首歌怀念家乡,就判死刑,这不符合革命的初衷,也对不起良心。” 经过多次争执,李建国终于说服了众人,将死刑改为有期徒刑10年。而更让陈默没想到的是,宣判后没多久,因为当时政策出现细微松动,再加上李建国暗中帮忙,证明陈默的“罪行”确实存在误判,他被提前释放,离开了娃娃桥监狱,得以重返知青点,后来又借着知青返城的政策,回到了重庆老家。 离开监狱的那天,风依旧很冷,可陈默的心里,却暖得发烫。他回头望了一眼娃娃桥监狱的高墙,眼里满是感激——他感激李建国的正直与良知,感激命运的垂怜,感激自己没有因为一首歌,就丢掉年轻的生命。回到老家后,他找到了李建国,当面道谢,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