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东营街头发生了一起消费纠纷事件:两名女子吃完大半榴莲后,竟然以口感太苦为由要求全额退款,让水果摊主十分气愤。


△图片来源报道
事发经过
近日,在山东东营一处街边水果摊位,两名女子从摊主这里购买了一颗榴莲。
回家食用后,两人吃掉了榴莲里三房果肉,仅剩下两房偏小的果肉。
随后,带着剩余这两房果肉和榴莲壳回到摊位,以榴莲口感发苦、不好吃为由,要求摊主全额退款。
好好的榴莲被吃掉大半,吃完才提出退款要求,这么离谱的操作,水果摊主当场拒绝。
摊主十分无奈,认为榴莲已经被大量食用,无法二次售卖,顾客不能吃完再以口味问题要求全额退款。另外,如果要退款的话,那为什么把另外三房全吃了?


△图片来源报道
其实,这一事件一目了然。
口味,本身是很主观的感受,榴莲有人爱吃、有人接受不了,这本无可厚非。
但是,作为消费者,维权也要有合理限度,生鲜水果一旦食用大半,商品已经损耗、无法二次销售,此时再要求全额退款,已经超出了合理维权的范畴。
如今,网络上一些极端的仅退款风气,不该被带到线下实体消费中。
要知道,小本生意利润微薄,摊主承担着进货、损耗的风险,消费者应尊重商家的劳动成果,合理表达诉求。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