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男子杨某因为手头拮据选择半夜偷偷潜入旅馆盗窃,以防动静太大被老板发现,

上瓦州杭 2023-12-01 21:21:12
安徽芜湖,男子杨某因为手头拮据选择半夜偷偷潜入旅馆盗窃,以防动静太大被老板发现,于是选择脱鞋进入,可没想到因为脚太臭最终把老板臭醒并被抓获,网友表示:打败你的不是天真,而是无鞋。 (来源:人民网) 杨某因为厌倦了老家农村种田的生活,所以选择到城里面务工,但因为文化程度不高,只能选择工地上的体力活。 干了一段时间之后,杨某就觉得工地虽然挣的比家里种田多,但是体力劳动付出的与种田有过之而无不及,根本就是相差无几。 到了城里以后也被灯红酒绿所吸引,除了要租房子以外,每天晚上还会去吃个小烧烤,喝两瓶啤酒,基本上一天干下来,不仅钱存不上,而且有的时候可能还得搭点。 很快杨某对于这样的生活充满了恐惧,想起每天一睁眼就要面对钢筋混凝土,身上的肌肉记忆杨某觉得还没上班就开始腰酸背疼。 为了调节一下自己的心理状态和身体状况,杨某向工地包工头请了几天假,在出租房里面好好休息了几天。 但是喝酒吃饭一样也没耽误,很快之前挣的那点工资就被花的干干净净,而这几天马上又面临交房租,交水电,交话费,一摸口袋,杨某瞬间有点懵。 但花钱的事实摆在面前,杨某即使很头疼,但不得不面对,而在家缓的这几天,更让杨某不想去工地上风吹日晒。 思来想去,杨某决定这天晚上出去溜达溜达,看看有没有来钱的路子。 夜深人静,马路上的行人基本早就回家看电视休息,好多商家也早早的打了烊,养精蓄锐的准备迎接新的一天到来。 一无所获的杨某本想着就回到出租屋继续想办法,突然一抬头就看见了一家旅馆正大门敞开,等待着旅途的顾客入住。 杨某观察了一番以后发现旅馆的门口并没有人值班,而老板应该已经在房间里面休息,如果有人住宿,只要喊一嗓子,老板就会出来帮忙办理入住手续。 灵机一动的杨某准备到旅馆里面碰碰运气,看看能否顺手牵扬,因为自己穿的皮鞋,怕进门以后吵醒老板,杨某特地还把鞋脱了下来,拿在手里进门。 在门口的柜台前溜达了一圈,杨某并没有收获,但既然进来了,就不能空手而归,杨某就继续往旅馆里面走。 但好多顾客门都关的死死的,只有老板值班的那间房间门半开着,眼看今天没有收获,杨某想着抓紧时间离开,可特别一不小心再把自己搭进去。 但杨某没想到的是,自己捏手捏脚的确没有惊醒老板和在旅馆睡觉的顾客,可杨某并不知道自己是汗脚,本来就已经溜达了一路,所以一拖鞋脚上的味道一下子就充斥了整个旅馆。 而旅馆老板因为要值班睡眠本来就比较浅,突如其来的恶臭瞬间让老板睁开了双眼,从门缝里就看见了偷偷摸摸的杨某,于是抓紧时间翻身起床。 杨某听到房间内的动静,抓紧时间往门外冲,而此时老板已经大声呼叫并往外跑,立马就将杨某堵在了旅馆的门口。 老板也第一时间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以后将杨某抓获并带至派出所处理。(文中皆为化名) 1、杨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 《刑法》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杨某因为手头拮据,看到大门厂开的旅馆,就想进去碰碰运气,其主观上就是想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并且进入旅馆属于实施了盗窃的过程,所以按照法律的规定,杨某的行为已经属于盗窃行为。 2、杨某没有偷得财物,是否可以认定为盗窃罪? 《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盗窃,要么就是盗窃金额达到两千元以上,要么就是两年内有三次盗窃行为,这里比较难认定的就是杨某的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入户盗窃。 一般来说,户概念是家庭及其家庭成员最私密的空间,包括家庭圈的院子或者正常渔民住的船等,对于旅馆来说,这是正常的消费者都可以进去的地方,所以严格意义上不能认定为刑法上的户,因而王某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盗窃罪。 3、杨某应当被判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虽然杨某没有偷的财物,而且不能认定为盗窃罪,这并不代表杨某不是违法行为,对于杨某偷东西,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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