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网上一片骂声,但我想说的是,实践中,好些人资或者HR确实是抱着这种心态来跟离职员工谈补偿金这类事情的。 人资或者HR采用这种方式来谈,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01、公司授意。好些公司确实是想在离职员工这块能省一些钱,毕竟,员工已经离职了,觉得没必要对离职员工这么好。当然,也可能是这个离职的员工对公司本身也没啥贡献,让公司觉得不划算。于是,就会授意人资或者HR来谈。 02、人资想获得业绩。公司对人资一般都是有考核指标的,比如,找了多少人,辞了多少人,为公司省了多少钱?等等,都是人资的考核指标,有些人资为了拿到好的考核业绩,就会在离职员工这块下功夫。 抛开上面这两个原因,我个人觉得,其实《劳动合同法》本身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不知道大家想过没有,为什么企业不愿意付给离职员工补偿金? 比如,试用期辞退员工,也要付补偿金。但是,我们都知道,试用期其实就是双方考察、磨合的一个过渡期,在这个期间,即便用人单位发现员工不胜任工作,辞退了员工,也要付补偿金,对企业来说,我认为是一种苛责,也导致一些企业的人资不惜给员工难堪的脸色,甚至采用一些为难的手段,迫使员工主动离职,目的就是要省去补偿金。 另外,热搜中的人资,她说的话虽然很难听,也有违法律精神,但实际情况就是这么一回事。员工离职不满意公司的做法,可以去仲裁,也可以去诉讼,最后也能拿到法律上应有的待遇,但是,员工耗得起吗?出得起那些费用吗?最后算时间成本、维权成本,是不是就会在法律规定的待遇上会打折扣? 所以,人家说的话确实难听,但实际情况就是这么的。
虽然网上一片骂声,但我想说的是,实践中,好些人资或者HR确实是抱着这种心态来跟离
上瓦州杭
2024-01-08 15: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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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1025
用户10xxx05
你六个月的试用期根本就过份,不符合社会共识,然后又说法律可以呀,那你公司补交社保吧,
杞人忧天 回复 01-14 20:23
都是些拉圾公司还过份,你是把那些拉圾公司想的多伟大
重重滴
不要说人资,现在的好的管理都是这种嘴脸的
用户10xxx32
这是抛开违法不谈,
怎言笑
劳动决定的规矩。[抠鼻]打官司必须五年起步。
白发三千丈
古有周扒皮,今日HRS!
嘶风踏云
请问试用期不用做事嘛?做事不用给钱嘛?给的钱不是试用工资嘛?怎么叫劳动法苛责了呢?逻辑不通!
福永
我的个人建议,给人力资源工作人员立法,如果涉及人力资源工作人员违法解雇员工,那它们将以后失去在人力资源部任职的权利!看看以后谁还敢说我就违法了三个字![抠鼻]
灰色风
没事,只要所有小公司都完完全全按劳动合同法办事,就一个起跑线,一起过上低薪但舒服的生活了
风中的虹鱼
毋苟为毋苟,已经无下限。
爱的沧桑
势力不小啊!洗地文章越来越多了!
肖尧
潜规则,陋规,并不代表就合理合法。。。。。
一毛不拔
根本问题是工会,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