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死”,天津一女子癌症复发,想让丈夫卖掉家子 120万 的房子来救命,丈夫表面假装答应了,结果却在女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带着不动产权证藏了起来,还想要起诉离婚,女子知道后崩溃大哭,那么站在法律层面,女子对该房子是否有处置权呢?
“我就想活着有什么错,我们十几年的感情还比不上这120万吗?”
林女士之前就患上过癌症,但是因为当时发现得早还处于癌细胞还处于良性,所以在那时就通过手术完成了治愈。正当林女士觉得自己鬼门关前走一遭,要好好珍惜每一天的生活时,噩耗却又接踵而至。
或许是癌细胞并没有被根除的原因,一段时间后林女士又感觉到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后发现癌细胞已经扩散,已经到了不可逆的情况。
这个消息对林女士来说无疑于晴天霹雳,虽然医生告诉她治愈的希望微乎其微,但林女士并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承受着每日高昂的治疗费用,并忍受着化疗带来的痛苦。
但林女士的家境并不富裕,光是化疗一次就要七八千巨大的经济压力让林女士有些不堪重负,所以便和丈夫商量将自家的房子卖了用来治病。
夫妻二人刚刚三十岁能在大城市里有套自己的房子也不容易,丈夫对于林女士的想法并不赞同:“没有房子,就算到时候你的病治好了我们住哪儿?喝西北风吗?”
丈夫的意思是先靠借钱来渡过眼下的窘境,而且他们在不久前刚刚生了孩子,稳定的居住条件是不能少的。在这件事上丈夫有着自己的考量。
因为林女士和丈夫在大学相识相恋,一毕业就早早的结了婚房子也是双方父母一起凑钱花了120万全款买下的。
所以丈夫认为房子是否卖自己也有一半的话语权。对于丈夫的话林女士则表示:“我们可以先租房,等到时候攒够了首付再买一套就可以了。房子没了可以再挣钱买,人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丈夫其实在意的是当时医生说的“治愈的希望微乎其微”,他怕将房子卖了到时候癌症也没治好最后导致人财两空,到那时候就真的不可挽回了。
于是双方就各执一词的陷入到了争执当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最后丈夫还是被林女士所说服,答应了把房子卖了。
然而林女士怎么也想不到,和自己在一起十几年的人竟然会在自己最困难的时候离自己而去.....
那天,林女士特意从医院回到家中和丈夫准备办理出售房子的手续,可当她回到家后却发现房子的不动产证却怎么也找不到了,给丈夫一连打去了十几通电话都没有打通。
林女士这个时候才逐渐开始有些后知后觉,“难道他骗了我?”林女士脑子中虽然已经萌生了这个想法,但还是极力的安抚着自己认为丈夫不是那样的人。
过了一会,丈夫给林女士回了电话,林女士连忙拿起手机可还没等她开口,就听到电话里丈夫说道:“咱们离婚吧,你这样会把整个家都搞垮。”
林女士颤颤巍巍带有哭腔的说着:“我们十几年的感情,你就这样骗我?想要把我害死吗!”
不管林女士怎么说,丈夫都把话说死了“房子是肯定不会卖的,你也不用找了,不动产证已经被我拿走了。”
丈夫的种种行为完全已经将十几年的夫妻感情抛之脑后,既然如此林女士也撕破脸了,一纸诉状将丈夫给告上了法庭。
林女士在法庭上对这段感情自己也不再挽回,只是想法官提出将房子判给自己的诉求。但是因为这套房子是双方家庭一起出资购买的,所以情况比较复杂,要从当时双方出钱的多少等其他多方面进行考量,从而给出判决。
这件事传到社会上后也引起了一阵广泛的讨论,有认为丈夫有错的,也有认为丈夫说的话在理,万一到时候人财两空该怎么办?
对于林女士的家庭来说这是一场关于人性的考验,而在法律方面丈夫擅自将不动产证给藏了起来,自然违反了法律。也相信法院对这件事有一个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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