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扶不扶”的问题......四川宜宾,一高中女孩好心扶起老人,却被诬陷是肇事者!小女孩直接吓哭了,路边老板调监控证明女孩清白,可谁知道,老人竟说是女孩是在监控盲区把她别倒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解读这件事呢?
(信息来源:正观新闻 2024-04-25 《正观视评:搀扶摔倒女子被咬定是肇事者...》)
近日,一个关于高中女学生在路上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却被指责为肇事者的新闻冲上热搜。
在阳光明媚的下午,高中女生李婷(化名)正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她看到一个老阿姨摔倒在地痛苦地呻吟着。
周围人群似乎有些犹豫,没有人主动上前帮助,李婷的心中瞬间被同情心所触动,她迅速跑过去,小心翼翼地将老阿姨扶了起来。
然而让所有人都吃惊的是,那位老阿姨非但没有表达感谢,反而指控是李婷别倒了她。
这个不公正的指责令现场的气氛变得紧张起来,李婷站在原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身为一个高中生显然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显得百口莫辩。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场面一度失控的时候,一位善良的商家老板挺身而出。
他调出了店铺门口的监控摄像头,显示的正是李婷主动、小心地帮助那位摔倒的阿姨的画面。
可就在大家以为真相大白后老阿姨会知难而退时,她竟然还是不死心,说监控没有拍到全过程!
这把店老板也给惊讶住了,这人怎么可以这样呢?最终只得报警处理,相信民警一定能为李婷讨回公道!
而这件事的发生不禁引起了社会上人们对于讹诈现象再一次的讨论。
许多人表示,如果这次没有监控视频的证据,这位善良的高中生可能会背负着不白之冤度过一段艰难的时光。
这让人思考,我们的社会中善意的表达是不是应该有更可靠和有力的保护机制呢?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环境来鼓励人们行善,同时又能防范恶意敲诈?
的确,这样的疑问并不是那么容易回答,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正视这个问题,寻找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毕竟社会应当是一个能让善行得以发扬,好人得好报的地方,只有这样我们每个人在面对需要帮助的人时,才能无所顾忌地伸出援手。
事实上,我国早有明文规定,并且也有相关的案例作为参考。
#普法#: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讹诈他人,恶意诽谤等行为都会触犯《刑法》中的“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
同时对于那些出于善意帮助他人、且能够提供合理解释的个人,如本案中的女生,根据相关法规是不负刑事责任的。
令人遗憾的是,尽管有法规明确,但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事件还是屡屡发生,使得人们越来越不敢随意伸出援手。
所幸的是,在这次事件中有第三方勇敢地站了出来,用监控摄像头还原了事实真相。
但这个事件给那位高中女生的打击是无法弥补的,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我们又该如何处理呢?
也许我们应该更多地学会保护自己,以便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能够冷静处理。
行善需要被保护,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这些恶意行为的制裁力度,同时也呼吁人们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勇于发声勇于维权。
希望小姑娘不要寒了心,这社会上毕竟还是好人多。
对此你有何看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