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日1951年12月2日就朝鲜停战谈判讨论第三项议程的有关问

欣华看历史 2024-12-02 12:58:55

历史上的今日

1951年12 月 2 日 就朝鲜停战谈判讨论第三项议程的有关问题,两次致电李克农并告金日成、彭德怀。前一电报指出:在二日会议上,同意你们继续反对对方控制我方海岛及限制军事设备的无理,并着重说明这是一个停战协定,双方只应保证不从朝鲜境外在任何借口之下进入军事力量、武器和弹药,并从对方后方的沿海岛屿和海面撤走一切武装力量,使朝鲜停战局面得以稳定,以利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的迅速进行。至于限制双方军事设备,并进行自由视察,那是干涉对方内政,且涉及政治性的问题,这是超过军事停战的范围,我方绝对不能同意。后一电报指出:在三日会议上,可在我方原建议五条外提出如下两条补充建议:“第六,为保证军事停战的稳定,以利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的进行,双方应保证不从朝鲜境外以任何借口进入任何军事力量、武器和弹药。第七,为监督第六条规定的严格实施,双方同意邀请在朝鲜战争中的中立国家的代表成立监察机构,负责到非军事区以外的双方同意的后方口岸,进行必要的视察,并向双方停战委员会提出关于视察结果的报告。” “如对方拒绝我方补充建议,仍要求由双方作自由视察,应予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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