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年谱
1963年11 月 14 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刘少奇主持。会议讨论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和宣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问题的两个文件的通知》。
这个通知,对毛泽东十月二十五日起草的通知的修改稿在内容上又作了一些修改,通
知的标题也作了改动。《通知》说:“在今年九月中央工作会议上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这个重要文件之后,十月间,我们又同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五省省委、若干地委和中南局的领导同志分别开会商量,然后,我们又同华东局领导人,华东各省委的领导人再商量了一次。大家认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应当点、面结合去做为最有利。因此,在九月文件上作了修改,加进了点、面结合的一段,此外,还有一些小的修改。由于这一改变,中央在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日给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通知,也要在一些问题上 加以改变。五月二十日的通知规定,中央‘决定(草案)’,凡是暂时不准备推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县、社和大队,暂时不要下达。现在改为:
(一)五月二十日的‘决定(草案)’,九月的‘规定(草案这两个文件,要向全国农村每个支部发出二本,由县委、区委、公社党委领导干部负责向全体党员和全体农民宣读,要讲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文件由各省、市、区党委负责印发。”还要向城市工厂、机关、学校、街道的一切人宣读,向民主党派成员宣读。人民解放军、人民公安部队、人民 警察,照此办理。对农村和城市的地、富、反、坏、右也要宣读 和讲解。“总之,要使全国人家喻户晓,做一次伟大的宣传运动。这样一来,一切党内外干部,一切战士,一切人民,都会大进一步;地、富、反、坏、右的大多数人,也会受到教育,得到改造。”十六日晨,审
阅田家英十四日报送的《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修改稿。田家英在附信中说:“十一、十二两日,在京的中央同志分组讨论了这个文件。这是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所作的修改。今天下午政治局会议已原则上确定照此印发人代会。”毛泽东批示:“已阅。退尚昆即办。”中央的通知和“决定(草案)”(前十条)、“规定(草案)” (后十条),于十一月十八日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