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日
1960年12 月 24 日一 1961 年 1 月 13 日 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议程有三项:
(一)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纠正“五风”问题;
(二)关于一九六一年国民经济计划问题;
(三)关于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的报告。
会议形成了《关于农村整风整社和若干政策问题的讨论纪要》。
《纪要》在中共中央十二条紧急指示的基础上,进一步作了若干补充规定。《纪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整风整社,纠正“五风”。整风整社,必须放手发动群众,搞深搞透,反对走过场;采取打歼灭战的办法,首先集中力量整顿三类社;我们同死官僚主义分子的矛盾,仍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围,但是必须严肃处理;县和县以上各级各部门,也必须彻底整风,“共产风”、浮夸风、_指挥生产风,在不少地方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
第二,退赔问题。社队各级和县以上各级各部门的平调账,都必须认真清理,坚决退赔。谁平调的谁退赔,从哪里平调的退赔给哪里;要强调退赔实物;国家准备补助二十五亿元,列入财政支出,基本按农村人口分给各省、市、自治区,用于退赔。
第三,关于粮食、自留地、社员家庭副业和家庭手工业、农村集市贸易等的一些规定。粮食价格应该提,只提统购价格,不提统销价格,一九六一年中央准备再十亿元专用于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同时适当提高油料、生猪和禽、蛋的收购价格,棉花和其他农产品的价格放到一九六二年再提;节约用粮是一个长期的方针,在粮食没有基本过关以前,必须坚持低标准、瓜菜代的政策;社员自留地包括食堂菜地在内,由占当地人均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提高到百分之七;养猪是公养和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社员家庭副业和手工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是大集体下的小自由,允许有适当发展;对农村集市贸易采取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方针,目前要放手 活跃农村集市,不要过多限制。
这个《纪要》于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日发给各省、市、自治区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