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部分通信公司要求因山火失去家园的灾民在解除互联网服务合同时支付违约金。
无家可归的居民们无法无限期暂停服务,但通信公司却坚持要求100万韩元(4980元)违约金。
相关通信公司的条款中明确规定,若因灾害受损,用户可免违约金解除互联网合同。
这个确实不合理,就像洛杉矶山火中被烧毁的房子还要继续支持房贷一样。
有时候想想韩国人也挺可怜的,一生都被韩国财阀压榨,房子没了,网络服务没了,想关闭还要违约金。




韩国部分通信公司要求因山火失去家园的灾民在解除互联网服务合同时支付违约金。
无家可归的居民们无法无限期暂停服务,但通信公司却坚持要求100万韩元(4980元)违约金。
相关通信公司的条款中明确规定,若因灾害受损,用户可免违约金解除互联网合同。
这个确实不合理,就像洛杉矶山火中被烧毁的房子还要继续支持房贷一样。
有时候想想韩国人也挺可怜的,一生都被韩国财阀压榨,房子没了,网络服务没了,想关闭还要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