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公然用标题写着“地铁偷拍案被上诉人不构成诬陷”,这个表述很容易造成误解,

伟伟谈商业 2025-09-11 19:38:48

法制日报公然用标题写着“地铁偷拍案被上诉人不构成诬陷”,这个表述很容易造成误解,会被不明真相的人误认为“追风小叶确实是偷拍了”! 不知是法制日报微博编辑人员文字水平有限,还是故意为之。如果多年以后,有集美拿着这张截图大肆宣传,“追风小叶确实偷拍了,两位仙女没有诬陷他”也不是没可能。 法治社会真的令人失望!以后要是男同事遇到类似诬陷,或许真如网友建议,硬刚甚至直接动手,代价反而是最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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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会飞的小猪

会飞的小猪

42
2025-09-11 20:16

成都地铁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梦里啥都有

梦里啥都有

40
2025-09-11 20:16

扯淡!不构成诬陷没错!但其行为构成“诽谤罪”!果然是“玩”法律的,张冠李戴、指鹿为马、偷梁换柱玩儿的如此丝滑,真乃“法棍之楷模”!

用户10xxx40

用户10xxx40

13
2025-09-12 07:30

女性们应该加大力度,毕竟只要作不死就往死里作是地球人的传统

大地

大地

11
2025-09-12 12:51

以后随身带锤子吧,谁敢诬陷先锤杀,顺手把“劝架”的龟男也锤杀了。

用户10xxx49

用户10xxx49

10
2025-09-12 08:29

很奇怪的是既然是不构成诬陷,说明两女的告对了,也报警了,看来是小伙能耐大,连警察也搜不出偷拍设备,有这么高科技的

穷则我独善其身

穷则我独善其身

8
2025-09-12 10:24

以后男的看见女的不顺眼,都可以报警卖淫嫖娼了(看那女的就不正经[呲牙笑]),大不了道歉一句就行了[大笑][大笑][大笑]

捉刀怪

捉刀怪

8
2025-09-15 05:38

看看法院的经典辞措。一审:影响扩大系男方责任。二审:二人的质疑具有一定的事实基础。也就是说男的就可以随便被诬陷,性别一换再评,就变成了歧视女性。

用户10xxx85

用户10xxx85

6
2025-09-14 15:08

不能以道歉逃避精神受到侵犯!精神侵犯一直都难得到重视和赔偿

一念天堂

一念天堂

6
2025-09-12 11:47

让这帮人渣后悔来地球,往死里打

一二三四五

一二三四五

6
2025-09-14 15:20

太棒了,小仙女又赢了

暗影熊

暗影熊

5
2025-09-13 08:14

日本人只是坏,不是蠢,为啥他们不乖乖走法律途径?现在大家都看到原因了吧。

redgreen1314521

redgreen1314521

5
2025-09-18 17:56

本来就是很少人知道的"误会″事作,非得炒作人人皆知,还冠个博流量的"诬陷″!法院都盖章定论了,就是"误会″!人家法制报实事求是!法院没追究男方故意炒作的法律责任就已经很"仁慈″了

杰哥

杰哥

3
2025-09-12 12:59

小叶输了,但武士对决版本来了,现在就得一个牛排诬告被当街打4的新闻了

我是你的宝贝

我是你的宝贝

2
2025-09-12 22:32

悲哀

伟伟谈商业

伟伟谈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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