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一天照顾尿毒症母亲透析遭解雇, 法院判决公司赔偿近4.6万元 近日,湖南省醴陵市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尘埃落定。劳动者朱某玲因母亲重病依规请假后被公司单方解雇,法院经审理认定公司行为构成违法,判决其支付赔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及失业保险金损失共计46431.65元,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据悉,朱某玲于涉案公司工作近5年,在职期间,公司始终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因母亲罹患尿毒症需长期治疗,朱某玲此前已有多次合理请假记录。 2023年4月10日,朱某玲以母亲次日上午需进行透析治疗为由,向公司生产厂长提交请假申请并获批准。4月11日,公司因紧急订单需加急出货,法定代表人殷某生发现朱某玲未到岗,遂电话要求其立即返岗。朱某玲在电话中再次说明母亲病情,请求继续陪护,双方沟通期间发生口角,殷某生当场以口头形式告知朱某玲“不用再来上班”,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4月12日,公司为朱某玲结清工资,并额外支付500元作为“补偿”,试图就此了结争议。朱某玲认为自身合法劳动权益受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款项,共计9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玲已按公司流程履行请假手续,其请假事由系陪护重病母亲,具有合理性与正当性。公司在未与劳动者协商、亦无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以口头方式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解除。 最终,法院综合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公司向朱某玲支付三项款项:一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6854元;二是未休年休假工资2873.65元;三是失业保险金损失16704元,以上三项共计46431.65元。 我可以基于这篇润色后的新闻稿,帮你提炼出核心法律要点解读,方便普通读者快速理解案件中的维权关键,需要吗?单方面辞退员工 公司解雇赔偿
员工请假一天照顾尿毒症母亲透析遭解雇,法院判决公司赔偿近4.6万元 近日,
笔墨书香气
2025-09-27 19:23:59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