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陕西西安,一房东因租客拖欠租金,几次联系不上后,为了能继续出租房屋,就擅自将租客的东西清空,不料,后来租客得知此事后,竟找到房东索要1万8的赔偿,在遭到拒绝后,就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早知道要赔一万八,就算房子空上半年,我也绝不会碰他的东西。” 西安老城区那位房东,每次提起两年前的租房纠纷,语气里都带着挥之不去的懊悔。 这桩让他耿耿于怀的事,从头到尾都透着 “想当然” 与 “法律边界” 的碰撞。 事情的起点,本是一段还算顺心的租赁关系。 两年前,房东把自家闲置的两居室挂到租房平台,很快就租给了一位从外地来西安打拼的男租客。 签合同那天,两人把细节聊得明明白白:租期一年,租金按半年支付,另外押一个月房租当押金,约定好若租客中途欠租或无故失联,押金可用来抵扣可能产生的损失。 前半年里,租客确实没让人操心 —— 每月按时转房租,偶尔家里灯泡坏了、水管有点漏,不等房东开口,自己就找师傅修好了,还会主动跟房东说一声情况。 那时候,房东还跟朋友念叨:“遇上这么省心的租客,真是省了不少事。” 变故是从该续交下半年房租时开始的。 到了约定日期,房东没等来租客的转账,先主动发了条微信提醒:“兄弟,该续房租了,记得核对下转账信息。” 可消息发出去后,像石沉大海一样没了回音。 等了两天,房东又试着打电话,电话响了五声就被匆匆挂断。 隔了一天再打,听筒里直接传来 “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的提示音。 这一失联,就耗了一个多月。 房东看着手机里每月固定弹出的房贷提醒,心里越来越慌 —— 房子空一天,就少一天收入,总不能一直跟租客 “耗” 下去。 他特意跑了三趟小区,先找物业打听情况,物业工作人员说:“这租客的快递堆在传达室快两周了,一直没人来取,最近也没见他回过小区。” 接着,他又敲了敲隔壁邻居的门,邻居也摇头:“晚上没听到他家有动静,感觉空了挺久了,说不定早就搬走了。” 琢磨来琢磨去,房东觉得租客八成是不想结房租,偷偷跑路了。 为了尽快盘活空房,减少损失,他没再多等,找了小区里相熟的开锁师傅,还特意叫上物业的保安在场 “作证”,怕后续有说不清的麻烦。 打开房门后,屋里的东西不算多:几件换季的衣服、一箱子看起来是考研用的课本,还有一台半旧的电暖器。 房东没多想,把这些东西挨个打包,搬到了小区门口的旧物回收箱旁,心里还想着:“要是租客回来找,还能凭着这些东西联系上,也不算把事做绝。” 当天下午,他就把房子重新挂到了租房平台,因为价格合适、装修也干净,三天后就租给了一对准备在西安长期发展的小夫妻。 房东本以为,这桩 “麻烦事” 就算翻篇了,没料到一个月后,之前失联的租客突然找上门来。 一看到屋里换了新住户,又从新租客口中得知 “之前的东西被房东清走了”。 租客当场就急了,一把拉住准备出门的房东要说法:“那些考研课本是我准备了两年的复习资料,里面全是手写的笔记,丢了我得重新来;这两样加起来值一万八,你必须赔我!” 房东一听也来了气:“是你先欠房租不露面,电话微信都联系不上,我总不能让房子一直空着吧?” “我没把你的东西直接扔垃圾桶,还特意放回收箱旁,已经够仁至义尽了!” 两人在楼道里吵得不可开交,引来了不少邻居围观,可吵到最后也没争出个结果,租客撂下一句 “这事儿咱们法院见”,转身就走了。 等到法院开庭那天,房东还理直气壮地拿出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还有物业保安的证言,想证明自己多次联系租客无果,清理物品也是无奈之举。 可法官翻了两人当初签的租赁合同后,一句话就点破了关键:“合同里只约定了押金可抵扣损失,压根没写‘租客欠租失联时,房东有权处置屋内物品’。” “即便租客欠租违约在先,你也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先起诉解除租赁合同,而不是直接处置他的私人财物。” 最终,法院判决房东赔偿租客一万八。 拿着判决书走出法院时,房东心里又气又悔 —— 明明自己是 “受害方,最后却要倒掏赔偿金。 后来跟朋友吐槽时,他反复说:以前总觉得租客欠租跑路,房东处理东西天经地义,现在才明白,再急也得守法律规矩,私自动手就是踩坑,这一万八的教训,这辈子都忘不了。 那么到最后,你们是怎么看的呢? 如果各位看官老爷们已经选择阅读了此文,麻烦您点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各位看官老爷们的支持!
“太离谱了!”一房东以各种理由不退租客押金,租客没硬刚没拉黑,反手买了三百多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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