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女子打电话报警,称接到贵州民警的电话说自己涉嫌帮信罪,她以为是诈骗电

梦溪分享 2025-09-27 22:46:04

浙江杭州,一女子打电话报警,称接到贵州民警的电话说自己涉嫌帮信罪,她以为是诈骗电话,但是没想到的是,民警检查后发现她就是真的在逃人员,原来她曾经网上贷款的事竟然成了“涉案人员”。网友都吓得说:“我这就去开个无涉案证明。”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 事情发生在2025年9月17日中午,地点就在杭州余杭区五常街道。 刘女士是贵州人,2023年5月来杭州打工,平时在厂里和社区都听过不少反诈课。 那天她刚打卡上班,手机响了,是贵州老家的号码。 电话里,一个“民警”声音特别正经,说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经被广东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要马上回去配合调查。 刘女士当时立刻愣了半天,心想:这也太吓人了,可我又没做啥坏事! 按她平时的警惕性,本能地挂了电话,马上拨110。 五常派出所的房斌民警接警后,二话不说赶到她单位,对照系统一查,发现广东的确在逃名单里有她的名字和身份证号。 原来她被标记为“网上在逃人员”,只好先请她跟警察去派出所做笔录,再交给广东那边进一步处理。 回忆那段时间,刘女士才想起几个月前自己在网上办过一次贷款。 对方“客服”说,她卡里流水不够,得先多跑几笔钱才能过审核。 她当时手头紧,又觉得只是“刷个流水”而已,就把银行卡号、身份证照片和验证码都给了对方。 结果等了好久贷款没下来,客服突然消失,她也以为没事了。 可谁知道,那几笔“流水”都被诈骗团伙用来接收和转移赃款。 警方通过资金流向一追,居然就追到她头上。 到最后,她不是主动帮别人犯罪,但倒成了“涉案人员”。 这下,连平时最自信的她都懵了。 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帮别人搞网络犯罪、给人家提供支付、服务器、网络存储这些技术或结算帮助,都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可能罚款。 哪怕你真不知情,只要卡和身份信息被人拿去转钱,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事后,民警专门强调,咱平常一定要把银行卡、手机卡锁好,坚决不租、不借、不卖给别人。 也别轻信什么“刷流水”“贷款包装”那些话术,正规银行和平台从来不会让你把卡寄给人家操作。 如果遇上这种事,第一时间挂电话,然后去派出所或者银行问个明白。 这件事一出来,网友都吓得说:“我这就去开个无涉案证明!” 可真正靠谱的做法,是早点长个心眼,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刘女士自己也后悔得不行,说以后再也不随便把卡和证件往外一扔。 通过这事给大家敲响警钟:自己的重要证件不能随便发给别人,也不能借给别人,比如身份证和银行卡是很重要的,一律不得外借,省得出事了后悔莫及。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等有问题了,等到报警才发现自己变成“在逃人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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