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中,陈律师讲了“6种变化”是自杀的诱因,也是自杀的初始征兆。今天我给大家讲讲“三托”,三种托付的行为,是自杀的紧急信号。 “三托”通常意味着当事人可能已在安排“后事”,需要立即干预。 1、托人:突然向亲友嘱咐、委托或要求他们加强照顾某个人。 2、托事:突然把自己的重大事件(如未完成的项目、重要的承诺)要求或委托他人代为执行或完成。 3、托物:突然打包、整理自己珍视的物品(如收藏品、宠物、有纪念意义的文物),并要求或委托他人代为照顾或保管。 如果你察觉到身边的人出现了六变三托的上述征兆,尤其是“三托”行为,那么需要你紧急介入,你的正确应对至关重要。下一篇陈律师将讲如何正确帮助即将自杀的人。
上一篇文章中,陈律师讲了“6种变化”是自杀的诱因,也是自杀的初始征兆。今天我给大
涵涵聊社会
2025-09-27 22: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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