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道,厦门一网友领取结婚证后,找了一份新工作,入职没多久想办婚礼,便请法定婚

爱跳舞的王大姐 2025-09-28 15:43:47

近日报道,厦门一网友领取结婚证后,找了一份新工作,入职没多久想办婚礼,便请法定婚假,不料,新公司直接拒绝,理由“你入职前已有结婚证了,不批”,网友一生气发到网上,没想到,竟上了热门,这下全国人民都知道了。 这事儿闹大后厦门人社局给出了回应,根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合法结婚的夫妻能享受15天婚假。要是和单位出现纠纷,可以先找劳动监察部门协调,不行再申请劳动仲裁。不过工作人员也提到,国家确实没规定婚假必须在领证后多久休完,具体操作往往看公司自己的规章制度。 婚假制度的模糊地带让企业和员工各有各的理。公司担心的是,如果员工入职前就领了证,万一他在上一家公司已经休过婚假,新公司很难去核实,直接批准可能导致“重复休假”。也有网友觉得公司这么做合情合理,认为入职前领证再到新单位请婚假有“钻空子”的嫌疑。 但换个角度看,这种“一刀切”的拒绝可能伤及员工正当权益。像南京曾有案例,孙先生领证12天后入职新公司,请婚假被拒还被以旷工为由开除。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违法,指出他入职前根本不可能休满15天婚假,入职后申请完全合理。天津也有类似情况,入职前一周领证的网友请婚假被拒,当地人社局明确回应其符合休假条件。这说明,如果员工在入职新单位前客观上没条件休婚假,其权利理应得到保障。 当前婚假制度在设计和执行上存在模糊性,未能很好平衡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管理的需求。除了“入职前领证”的争议,现实中还有休婚假要排队、婚假休不满甚至逾期作废等问题。要从根源上化解这些问题,可能需要制度层面的进一步明确和优化,比如考虑设定合理的婚假申请期限(如领证后一年内),并明确只要员工未在过往劳动关系中享受过婚假,新单位就应予以批准。或许还可以探索建立跨单位的婚假信息核验机制,在保护隐私前提下,方便企业核实情况,减少纠纷。 婚假不仅是法定福利,更体现了社会对婚姻家庭建设的支持。建设婚恋友好型社会,需要的是切实为年轻人“减负”而非“添堵”。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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