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余个槟榔兑奖袋“分量不足”
贵阳观山湖:引导侦查查清公司“内鬼”和分销商内外勾结贪腐案
检察官针对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认定问题进行讨论。
为提升槟榔销量,贵阳某贸易公司推出“再来一包”中奖核销策略,结果却让内部人员与分销商联手钻了空子,公司财产被侵占。5人落网后,部分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检察院在确认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果断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引导公安机关查清犯罪事实与金额。8月7日,法院经审理以职务侵占罪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12万元至10万元不等。
重量存疑揭破绽
槟榔兑奖背后的内外勾结
某贸易公司在贵阳主营槟榔销售。为提升销量,该公司制定了“再来一包”中奖核销营销策略,各地分销商收集中奖袋子后拿到公司进行兑换,抵扣货款。
2024年10月29日,观山湖区分销商盛某把中奖袋子拿到某贸易公司进行兑换,经公司财务刘某庚和蒋某清点统计,中奖袋子共计5330个。后花溪分销商也将1000个中奖袋子拿到公司兑换。
“6000多个袋子的重量应该不只有这点。”当晚,该公司负责对中奖袋子进行集中销毁的刘某学准备将两个分销商提供的中奖袋子进行销毁时,发现袋子重量存疑,随即进行清点,发现盛某实际提供的中奖袋子只有3100个。
次日,刘某学查看监控视频后,确定盛某兑换的袋子数量存在问题,随即向刘某庚核实。刘某庚承认其和蒋某一起,与盛某及云岩区分销商王某合作,虚报中奖数据进行获利。
“我们负责做账,你负责销毁中奖袋子。”此时的刘某庚不但没有就此收手的意思,反而当场邀请刘某学加入,遭到刘某学拒绝。刘某学随后向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杨某反映此事。
杨某找到蒋某和刘某庚,二人主动交代了与分销商勾结虚报中奖袋子数量,使得分销商多抵扣应支付公司的货款,并称南明区直营经理唐某也参与其中。
2024年11月23日,刘某庚和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犯罪事实。据刘某庚交代,2023年11月,他与盛某共谋,决定利用职务便利和公司的中奖策略,通过虚报回收的槟榔中奖袋子数量以抵扣货款。12月开始,他又与唐某合作以此方式侵吞公司财产。2024年3月,蒋某又加入,同年7月,王某经唐某介绍加入实施上述行为。
2024年11月25日,唐某、盛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2月24日,公安机关以刘某庚、蒋某、唐某、盛某四人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请观山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官潘胜尧负责承办该案。
突破拒供与毁证
锚定事实作出批捕决定
检察官翻阅案件卷宗后,发现刘某庚、蒋某供述了犯罪事实,唐某、盛某却态度强硬,拒不认罪。“我没有与刘某庚等人合谋,只是违反公司规定,与他一起倒货到外地销售,因为公司销售的槟榔在贵阳卖得便宜,外地贵一些。”唐某的供述避重就轻。而盛某否认其与刘某庚之间存在任何损害公司的行为,不认罪且拒绝辨认微信流水。
“蒋某主要是按照刘某庚的要求行事,蒋某、唐某、盛某之间对彼此的涉案情况互不知情,指向唐某、盛某的关键言词证据几乎仅依赖于刘某庚的单一供述。”检察官介绍说,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在案发前将聊天记录等重要证据予以删除、销毁,盛某只采用现金交易分赃,避免转账留痕。
在随后的走访调查中,检察官充分听取被害单位意见,了解了兑奖流程,得知涉案产品的中奖率存在最高上限,目前的中奖率已经高出最高上限。
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虽然暂时无法查清唐某、盛某、王某各自虚报的数量,但刘某庚、蒋某二人无法提供中奖袋子,仅凭王某一人虚报,难以达到现有虚报数量,基本可以确认刘某庚供述的真实性。拒不认罪的盛某虽用现金分赃给同案犯刘某庚,但是刘某庚有收现金后存银行的习惯,根据银行流水记录,其存现金额与在案其他证据能相互印证。
2024年12月31日,观山湖区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当日,王某主动投案。2025年1月24日,该院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取证建议,进一步证实赃款去向及犯罪嫌疑人之间资金来源与赃款之间的关联性等。
查清金额释法说理
全案5人全部认罪认罚
2月28日,公安机关以刘某庚、蒋某、盛某、唐某、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现在各犯罪嫌疑人构罪是没问题了,但他们各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涉案金额还不清楚,获利也还不明确,这不仅会影响整个案件的定罪量刑,也会为退赃退赔、帮助被害公司追赃挽损埋下隐患。”检察官审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不清。
2025年4月11日,观山湖区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经进一步梳理银行流水、资金往来、存取现情况,组织犯罪嫌疑人对每一笔金额进行辨认指认,并进行比对,结合各犯罪嫌疑人的分赃比例,最终查明了各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为19.95万元至110.75万元不等。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开展释法说理,促使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多次与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家属协商,帮助被害单位追回损失48万余元。
观山湖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庚、蒋某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伙同唐某、盛某、王某侵占公司财物,其中,刘某庚涉案数额巨大,蒋某等4人涉案数额较大,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刘某庚、蒋某系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5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6月23日,该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刘某庚等5人提起公诉。
8月7日,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记者丁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