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业主私挖地下室致楼房开裂#【快评丨业主私挖地下室致楼房开裂,物业别拿“没执法权”开脱】#私挖地下室暴露出监管链条失守#10月13日,有媒体报道称,六安市霍山县景秀蓝湾小区一业主私挖约300㎡地下室,导致整栋楼32户房屋开裂。此事引起广泛关注。
最新消息显示,接到举报后,当地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检测普查、基础加固、结构安全鉴定、案件调查等工作。涉案业主黄某松已于9月19日被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当地将根据调查结果,对该案件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并持续对房屋安全进行监测。
私挖地下室的行为,绝非“自家装修”的小事,它是对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粗暴践踏。城市建筑施工有严格的规范要求,地基的稳定性,直接决定着房屋的安全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明确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此次事件中,涉事业主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利用围挡遮挡后偷偷施工,破坏了房屋地基的原始结构,已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涉事业主已被逮捕,意味着将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值得追问的是,涉事业主为何如此无知任性?表面看,是个人法律意识淡薄,为扩大使用空间就铤而走险,深层看则暴露出监管链条的失守。
比如,面对业主的质疑,小区物业方面表示,“没有执法权无法制止”。这确实道出了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权限困境。面对业主的违法违规行为,物业只能劝阻,没有强制执法叫停的权力,但这绝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物业是小区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发现问题之后,即便不具备强制执法能力,也应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此次事件中,地下室已开挖至三四米深,才被其他业主发现举报,恰恰说明物业的前端管理形同虚设。
更深层次看,私挖地下室的背后,既折射出涉事业主的侥幸心理,也说明相关职能部门在日常巡查、审批监管和后续执法上存在盲区。
要知道,建筑结构的稳定性,一旦因不规范施工遭到破坏,后续修复成本极为高昂,甚至可能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威胁整栋楼住户的长期安全。因此,前端监管尤为关键。从物业公司到执法部门,一旦发现违规施工线索,必须迅速响应,及时介入,启动联合处置机制,坚决制止危险施工的持续进行,防止小隐患演变为大风险。
事发后,在组织专业机构评估建筑安全,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之外,还得依法严惩涉事业主。只有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形成强有力的警示效应。
无论如何,建筑安全无小事。物业公司要主动履职,职能部门也应提高警觉,强化执法巡查,加强和物业、街道方面的信息联动,对小区的装修施工行为严格监督。唯有如此,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真正筑牢城市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