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男子在高速上突然内急,一脚油门跑到服务区,赶紧下车直奔卫生间,结果发现卫生间的正门上锁进不去,上面有标识,从超市可以绕过去,他顾不上多想,急三火四跑进超市,出来后气得不行,质问为何要通过超市才能进入卫生间,难道不消费就无权使用吗?对此,官方回应:就是让你多待一会,看看也行! 男子好容易跑到服务区,下车直奔厕所,真是人有三急,忍无可忍。 当他跑到服务区厕所门口,傻眼了,厕所大门紧闭还上了把锁,此刻肚子一阵阵绞痛,腰都直不起来。 他之前明明好好的,在高速上匀速前行,听着优美的旋律,心情也美美哒。 可突如其来的腹痛,令他难以忍受,感觉肚子拧劲的疼,随后就是一泻千里的欲望。 男子暗叫不好,他把油门踩到底,连超数车,只为能快点冲进眼前这个服务区,解决燃眉之急。 老远看到服务区入口的那一刻,他以为自己终于得救了。 他把车停下,也顾不上形象,捂着肚子往厕所跑,可现实给了他沉重一击。 眼前明明就是厕所大门,一把冰冷的大锁却横在中间,像是在嘲讽他的狼狈。 这么大的服务区,厕所门居然是锁着的?他气得差点爆粗口。 就在他快要绝望的时候,眼角余光瞥见了墙上的卫生间指示牌。 他也没心思想其它,赶紧跟着指示绕路,结果七拐八绕,硬是从超市里面穿了过去才找到厕所。 他几度感觉憋不住了,这几分钟的耽搁,简直是度秒如年。 总算是没拉到裤子里,可刚刚的经历真是到了崩溃的边缘,一泻千里后感觉劫后重生。 从厕所出来,男子路过超市,看着货架上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人有消费的冲动。 旁边香气扑鼻的小吃摊,令人忍不住停下脚步,他瞬间明白了,这门根本就是故意锁的! 不经过消费区,你连上个厕所的资格都没有。想到这他的火气噌就上来了。 这设计真是匪夷所思!为了引流连,上了厕所都得被算计,他越想越气,直接找到了服务区经理。 经理的回答轻描淡写:都是这样设计的,不过你反映的情况我会记录,之后可能会整改。 男子将信将疑地离开了,旁边几位司机也都在议论:嗨!十个服务区有九个都这样,见怪不怪了。都心知肚明,就是逼你去消费呗。 有个司机伸出大拇指,这哥们儿路见不平,居然去问了,佩服! 男子听着,心里五味杂陈。他不是不知道出门在外,服务区是休息和补充物资的地方。 有人说,不买东西也让你多走几十米,有的地方就不这样,不能一竿子打死。 但把厕所作为“引流工具”,逼着大家绕远路,尤其是对老人和行动不便的人来说,实在太不人性化了。 男子佩服自己刚才那股较劲的劲儿。毕竟,有些不合理的现象,总得有人站出来说一句。 此事一经发出,有人吐槽不便民,官方回应:想让大家多待一会,看看也行。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以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的方式让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服务区锁住厕所正门,迫使旅客经过超市才能使用厕所,有变相强制消费者消费的嫌疑,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给旅客带来了不便。 《行政法》相关原则,虽然没有具体的法条,但服务区作为高速公路的配套设施,其运营方有提供公共服务的义务。 这种"不消费就不让上厕所"的设计,可能被视为滥用优势地位。 变相设置了不合理的使用门槛,给有紧急需求的公众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相关规定:公共服务场所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无障碍服务。 将卫生间正门紧锁,迫使所有人绕远路,这对行动不便的老人造成障碍,没有充分考虑特殊人群的需求。 服务区的这种设计,真的让人一言难尽。它把公共服务和商业利益捆绑得太紧了。 从法律上说,它既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违背了公共服务应有的便民原则。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霸王条款"。它利用了"人有三急"这种刚需。 这种设计逼你去逛超市,哪怕只是路过。对普通健康人来说,绕个路可能只是多了点麻烦和火气。 但对老人、小孩或行动不便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我们常说"与人方便,自己方便"。服务区的首要功能应该是为旅途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 而不是把它当成一个盈利工具,算计着每一个有急需的过客。 男子愿意站出来质问,真的很让人佩服。正是因为有这样较真的人,那些不合理的"潜规则"才有可能被打破。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评论留言!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山西临汾,男子高速途中突然闹肚子,好不容易坚持到服务区,跑向卫生间时间发现正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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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40
[得瑟]
百善孝为先
好多服务区都是这么做的,去厕所必经超市和小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