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孩被害案的庭审细节,我看完直攥手心。 男生律师说他被霸凌、爷爷去世受打击,结果老师同学直接拆穿——他才是追着人骂、堵走廊推搡的那个,班里人见了都绕着走,这哪是受害者,明明是施暴者! 最寒心的是,被害女孩是他对门邻居啊!女孩妈妈每天喊他一起上学,三年里雨天递伞、放学买热包子,连他爱吃的馅都记得。可他倒好,把“邻居阿姨的女儿”变成了刀下魂。 庭审时听到“死刑”,他才跪下来哭着说“我错了”——早干嘛去了?扎刀的时候怎么不想想,这是每天跟他等电梯、帮他捡过作业本的人? 现在女孩妈妈站在法庭上,头发白了一半,说“我天天抱着女儿校服睡,闻着洗衣粉味问自己:三年情分,你怎么能忘得一干二净?” 最恶心的就是恶人拿“我很惨”当借口,他的委屈,凭什么让15岁女孩和帮过他的妈妈买单? 你们看完这些细节,哪句话最让你心里疼得慌?
山东泰安入室抢婴案审理过程中,竟然4人就有3人当庭翻供,还有一个咆哮公堂,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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