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刀后的下跪:恶魔的眼泪,只为他自己而流》 当法庭上检察官一字一句地宣读起诉书,清晰地道出“建议判处死刑”时,那个在行凶时冷酷地捅了女同学26刀的15岁少年钟某,先前那副麻木不仁的面具瞬间碎裂。 “咚”的一声闷响,他双膝砸在法庭冰冷的地板上,像一截突然失去支撑的朽木。他涕泪横流,朝着受害者家属的方向疯狂磕头,额头与地面碰撞出令人心悸的声响,嘴里混杂着哭腔反复求饶:“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们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不想死啊!” 然而,这突如其来的“悔悟”表演,苍白得令人作呕。 他的恐惧如此真实,泪水如此汹涌,但这一切的指向,都仅仅是他自己即将逝去的生命。在那26刀落下的时刻,他可曾给过无辜的受害者一丝求饶的机会?当女孩的生命在血泊中消逝时,他可曾有过半分此刻这般对生命的敬畏? 他的下跪,不是忏悔,而是求生本能驱使下的终极利己。 这恰恰证明了他完全具备辨别是非和控制行为的能力——他清楚地知道杀人偿命,也清楚地知道在何种情境下表演“悔过”能最大化自己的生存几率。这精湛的求生表演,与他作案时极端的残忍形成了最讽刺的对比,更加深了旁听者内心的寒意。 这一幕,让受害者家属的身体因极致的愤怒而剧烈颤抖。他们失去的是一个鲜活、温暖的生命,而凶手此刻担心的,仅仅是自己将要付出的代价。这卑微的跪地求饶,无法填补受害者家庭万分之一的无尽伤痛,它只是再一次提醒所有人:有些恶,根植于灵魂深处,其醒悟,往往只源于对自身毁灭的恐惧。 法律的意义,在于捍卫生者与逝者最基本的尊严与公正。若这26刀的残暴都能被一跪所“软化”,那才是对正义最彻底的亵渎。人间的法理 凶手忏悔 对案件的反思 案件解说 案件感受
2O25年4月8日深圳15岁男生杀害同班同学案今天开庭。凶手的家属跪下,并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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