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被明确列为《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的“婚前需告知的重大疾病”,隐瞒即构成

婚姻家事法观止 2025-10-20 07:57:32

艾滋病被明确列为《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的“婚前需告知的重大疾病”,隐瞒即构成法定撤销事由。 撤销婚姻 vs 离婚:撤销后婚姻状态为“从未成立”(非离异),无过错方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重庆案例判赔2万元)。 刑事责任界限 未感染:隐瞒方仅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 造成感染:可定性为故意伤害罪。例如新疆一男子隐瞒艾滋病致女友感染,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半。 婚检制度漏洞 医生无权将一方HIV阳性结果直接告知伴侣,仅能督促患者自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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