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扶?“49名路人每人赔14万?”反转了!长沙老人摔倒事件真相与警示 导语: 一则“老人摔倒,49名路人被索赔”的消息近日在网络上热传。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法院真的这样判了吗?让我们回归事实本身。 近日,一则关于“长沙老人摔倒,33分钟内49人路过无人扶,家属向路人索赔”的旧闻再次被翻出,并在标题中声称“法院判了”,引发热议。 经核实,该事件实际发生于2014年的长沙。监控确有一名老人因病倒地,在33分钟内多名路人经过未施以援手,最终老人不幸离世,悲剧令人心痛。 然而,“家属向49名路人每人索赔14万”及“法院判决赔偿”的说法,与事实严重不符,属于网络误传。 该事件并未发展为如此大规模的诉讼。 此事留给我们的思考远不止于此: 遇到类似情况,我们该如何做? 1. 法律保障善举:我国《民法典》已设立“好人条款”,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为见义勇为者撑起了保护伞。 2. 科学施救很重要:对于突发疾病(如心脏病)或摔倒的老人,不随意搬动是关键。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就是最有效、最负责任的帮助。 3. 守护社会信任:我们理解每个人的顾虑,但一次及时的报警,一句关切的问候,都能为生命点亮一盏灯。莫让信任危机,成为阻隔生命的围墙。 愿悲剧不再重演,愿善意都能得到守护。 扶老人争议 扶人责任争议 扶人事件 大爷摔伤致死 大妈摔伤致死 山东老人赔偿 成都扶人反被讹
103岁的杨振宁老先生走了,谁也不曾想到他的离开竟然是摔倒间接导致的。杨
【200评论】【223点赞】
竹韵
昨天刚刷到类似的,但是律师说只要打了110或者120,就有了救护(好像是这个词)的义务,如果中途不管,比如医生开了缴费单报警人没有缴费,导致的病人死亡或者其他损害,报警人就得赔偿。妈呀我一口气哽在嗓子眼,如果这条法律是真的,那谁还敢帮助陌生人啊?
暗影熊 回复 10-23 03:55
所以打110,至少不会有人来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