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不要以最大恶意推测外人”,但事实往往相反。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减免侵权责任,这是法制日报为前几天落水被救者投诉下架视频事件,而起的标题词,就是个很不妙的信号,
因为按此推论,被救者不必感恩,还可以反过来起诉见义勇为者的「侵权责任」,甚至要求他赔偿和道歉。
想象一下,自己冒着生命危险跳河去救人,结果是被对方起诉和外加道歉,多么的荒诞。整个过程当然符合某些人推崇的「流程正义」,但带来的社会影响,一定是道德风气持续下降的「结果不正义」,
除非你是100%的道德完人,可以接受高风险0收益的全损结果,否则无人再敢施救。
当然了,这种广义范围的“去责任化”和绝对利己风向,可能早已开始蔓延了,倒也不缺一两个典型案例。救人后被举报男子承认自己做法欠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