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近日,辽宁鞍山,男子与网友约饭店奔现。不料,落入骗子的陷阱,被勒索3.5万还被罚。从这段视频中可以看到,一位穿白色衣服的男子与一位穿黑色的衣服的女子坐在一家饭店里吃饭。 而两人正在吃吃喝喝,相谈甚欢,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人认识了,实际上男子之前并没见过女子,他们是在网上聊天认识的,这次男子是开车过来专程见这位女子的。 他们吃饭吃得差不多时,因为男子知道自己喝酒了,所以他就准备叫个代驾来帮忙开车。可因为是在城郊饭店,比较偏僻,没有人接单,于是这位女子就怂恿反复劝说男子自己开车,而男子心存侥幸就自己开车离开。 结果男子驾车在路上被嫌疑人故意给追尾了,而追尾后,对方以酒驾为由,敲诈勒索3.5万元。 后来男子报警了,民警迅速锁定并抓获了3名嫌疑人。 目前嫌疑人已被依去刑事拘留,报警人被移交交管部门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看到这个事情后,真的是要警惕这种骗局,网络奔现要谨慎,而这选择在城郊饭店吃饭,男子开车来,本身就不好叫代驾,几杯酒下肚,男子再选择再开车就是酒驾。 一开始男子也是知道这个情况,所以才会叫代驾,然而他却忽视自己所在的地方比较偏僻,即使叫代驾,也没有人接单。 然而对方的反复怂恿下劝说下,他也是酒壮怂人胆,还真就是去开车,要是他坚定的话,不酒驾,那么也许不会落入这个圈套。 男子被敲诈勒索后,选择报警,是正确的,而这3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天价消费”作为借口,并辅以威胁、恐吓的手段,强行向被害人索要3.5万元钱财,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关于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涉案金额为3.5万元,根据辽宁省的具体规定,该金额几乎可以肯定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因此,主犯的量刑起点将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区间内。 除此之外,男子虽然是受害者,但是他酒后开车是违法的,当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时,构成酒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酒驾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暂扣驾驶证6个月,期满后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驾驶资格。当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时,构成醉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判处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 所以,这案件不仅仅是提醒网络奔现要谨慎,同时一定要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是道德提醒,更是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 它所保护的,不仅是他人安全,更是你自己的人生。 (信息来源: 中国青年报 鞍山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