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成都双流区出了件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儿——年轻人王东把两袋总价一万多的衣服放在家门口等快递,结果被88岁的张婆婆当成废品捡走,以9块钱的价格卖给了回收站。等王东发现衣服不见时,袋子里的始祖鸟冲锋衣、冲锋裤和几件品牌T恤已经皱巴巴地堆在回收站,部分衣服还沾了污渍。王东急得报了警,张婆婆的儿媳李芳赶紧去回收站翻找,好不容易找回了5件衣服,但王东看着受损的衣物,坚持要求赔偿8000元,张婆婆一家觉得金额太高,只愿意赔5500元,双方谈不拢,最后闹上了法庭。 这事儿听着离谱,其实背后全是“误会”。张婆婆年纪大了,眼神不太好,看到门口堆着两个鼓鼓的袋子,以为是邻居不要的旧衣服,就顺手和自家要卖的旧衣服一起打包,卖给了回收站。王东则觉得委屈——自己新买的始祖鸟冲锋衣花了3439元,冲锋裤2199元,其他衣服也都不便宜,总共一万多块钱,现在衣服被弄脏了,穿也不能穿,卖也卖不掉,8000元的赔偿要求不过分。可张婆婆一家觉得,衣服毕竟是穿过的旧物,就算原价高,折旧后也不值那么多钱,5500元已经是诚意价了。 法院审理时,发现双方都有道理。王东提供了购买记录,证明衣服确实贵,但张婆婆确实不是故意偷,只是误捡。法官综合考虑了衣服的购买时间、使用情况,还有已经找回的5件衣服的折旧程度,最后判张婆婆赔偿800元。这个结果一出来,网上炸开了锅。有人觉得800元太少了,毕竟一万多的衣服;也有人觉得800元合理,毕竟衣服是旧的,而且张婆婆也不是故意的。 其实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贵重物品别随便放门口。王东要是提前把衣服收进屋里,或者和快递员约好具体时间,也不会出这事儿。张婆婆这边呢,年纪大了,眼神不好,以后捡东西前最好问问邻居,别误拿了别人的东西。 法院的判决也挺有意思——既没让老人吃大亏,毕竟800元对一个88岁的老人来说也不算少;也提醒了王东,贵重物品得自己上心,不能指望别人替你操心。这事儿说到底,就是个“沟通不畅”的误会,要是双方一开始能心平气和地商量,或者提前把东西收好,也不至于闹上法庭。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觉得法院判的800元赔偿合理吗?要是你遇到这种事儿,会怎么处理?来评论区聊聊呗,说不定你的经验能帮到其他人呢! (事件来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