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亡夫胚胎求试管二胎遭拒 ✅ 事件经过李女士和丈夫是一对幸福的夫妻,然而多年没有要上孩子。经过医院多次治疗无果,确认李女士只能通过试管辅助生殖。 经过2年半的时间,李女士在医院的试管辅助生殖技术帮助下顺利生下一子。 在2020年9月,李女士的丈夫因头疼到医院就医,随后情况急转直下,40个小时左右被宣告死亡。 此后李女士找到之前做胚胎移植手术的医院,希望医院能够帮助她实施手术,将仍在医院保存的剩余两个胚胎植入她体中。 然而李女士没有想到,自己的诉求遭到医院的拒绝。 ✅ 医院拒绝理由:1.依据2001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胚胎移植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且禁止为“单身妇女”实施技术; 2.伦理担忧:医院伦理委员会认为单亲家庭不利孩子成长,且配偶去世后无法满足知情同意要求。 ✅ 法院判决:一审、二审均败诉,2023年福建高院再审改判胜诉:1.区分“丧偶妇女”与“单身女性”,前者不受禁令限制; 2.冷冻胚胎属夫妻共同财产与情感载体,续费保存及聊天记录证明其亡夫生育二胎意愿; 3.《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生育权,医院管理规范不得对抗上位法。法律咨询 生孩子 生育权 医疗纠纷 妇女权益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