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后反出人命!闯家打人被反杀,“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 孩子被狗咬,家长怒摔狗,这事虽冲动但能理解。 可郭某直接带人闯人家里扭打,这已经不是维权,是妥妥的私闯民宅+寻衅滋事。 申某拿刀反抗致对方死亡,被诉故意伤害,难怪网友不服——自家都被人闯了、打了,难道只能挨着? 咱不是说摔狗、杀人对,但“家是最后的堡垒”这话没毛病。 别人都打到家门口了,谁能保证对方不会下死手?现在缺的就是明确的边界:私闯民宅后,防卫的尺度到底在哪? 真该细化相关规则,既不让正当防卫者受委屈,也不让过激行为有借口。你觉得申某这情况,算防卫过当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