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车主选中6646,却被告知这个号作废,让他重新选。可第二次选号的话,他不中意,他觉得是不是在暗箱操作?最后,他投诉车管所,对方又让他第三次选号,结果他还是不满意,他就想要6646这个号,可对方说没有了,可能是系统升级,车牌号被卡掉了。 素材来源于:海报新闻2025年11月1日报道。 男子买了一辆新车,就想给它配一个中意的号码,于是选了一天,自认为非常幸运的日子,就来到了车管所,为自己的新车选号码。 他瞬间就被6646这个号码吸引住了,觉得这个号码肯定会给自己带来好运,会让自己在拥有新车的这段时间,一定会顺顺利利的。 因此,他赶紧选中了它,还兴奋地想要打电话告诉家人,告诉他们真的选到了自己心仪的号码。 可是手机还没摸出来,工作人员告诉他:“你这个号作废了,不能使用。” 男子瞬间从天堂坠入谷底:“怎么回事呀?这个号不是自己选中的吗?怎么就作废了?你们必须给我一个理由!” 对方和颜悦色地说:“可能系统升级把号给卡掉了,你重新选吧,说不定还能遇到中意的呢。” 男子心想:第一次就选中了6646这个号,如果老天再让我选一次,是不是会有更好的号码呢?于是他就答应了第二次开始选号。 可是让他意外的是,这次的号码并没有自己中意的,眼睛都看花了,就是没有一个入眼。可能是先入为主的原因吧,自己第二次选号,却始终想到的是6646那个号,所以看现在的号,总觉得不入眼。 男子就怀疑:“你们这是不是有暗箱操作呀?那个号是不是被别人要了?所以看到我选中,你们马上就卡掉了?” 当然,这只是男子的猜测,没有实证。人家说系统卡掉了,又没有说人为卡掉了,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人家就是作假呢? 男子气不过,直接投诉了对方,说:“我选中了号码,没了,让我第二次选,我又选不到中意的,他们的系统还直接关闭了,我现在选不了号了!” 经过这么一投诉,他的事情也被上层领导知道了,赶紧让下面的人重新让男子再选一次,不能让车主失望,毕竟人家选好的号被卡掉了,是我们这边系统的原因,要尽量妥善安抚和解决人家的问题。 最后,工作人员又安排男子选了第三次,其实这次他还是没有选中自己喜欢的。不过有什么办法呢?所有的流程都走了,6646这个号也不会再回来了,自己只能在现有的号码中选到自己相对满意的。 不过他事后把这个事情发布了出来,觉得这样太不合理了:“你要真的想把那个号保留,你就不要放出来让我看到,看到了又给我卡掉!” 表面上是系统卡掉,这个系统不也还是人工操作的?你们这样的回答确实不能让人信服,只能说明你们就是想保留那个号。 不过,网友们看到后有点傻眼了,不明白男子为什么就一定中意6646这个号?要说是6666,男子一定要讨个说法,那也还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现在6646不是很普通吗?自己的号码都比这个号码还要好。 有人表示,可能这个号码对男子来说有特殊意义吧,这个号码正好正中了他的心意,所以他才如此执着和纠结,想要讨要说法。 但也有人表示,既然男子喜欢这个号码,系统给它卡掉了,那么这笔损失不应该由男子来承担,应该让工作人员再把那个号找出来给男子,这才是正确合理的解决办法。 如果男子只是看到没选中它,那是他胡搅蛮缠,可是人家已经按下了确定键,选中了它,那这个号就应该是他的,工作人员就应该纠正自己的错误,不管是系统问题还是操作问题,都应该给个合理的解决办法,而并不是一味地让别人重新选、重新选。 一、车管所告知男子6646作废,属于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在车主通过选号系统选中6646号码并完成确认操作后,可视为与车管所就该号牌号码的使用达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此时,车管所单方面宣布号码作废,若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理由,可能构成违约。 二、车管所违反了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发放号牌号码,号牌号码公开向社会发放。 如果车管所不能证明系统升级导致号码卡掉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那么其作废车主已选中号码的行为可能违反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车管所随意作废号码,可能侵犯了车主的合法权益。 三、车管所侵犯了男子的自主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车主在选号过程中,有权自主选择心仪的号牌号码。 车管所因系统问题导致车主无法获得已选中的号码,且多次要求车主重新选号,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车主的自主选择权,可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素材来源于:海报新闻11月1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