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全款买的婚房,离婚时妻子要分割被拒!律师一句话,全网吵翻了 “这房子是我爸妈全款买的,跟你没关系!” 离婚调解室里,男方李某的话像一盆冷水,浇灭了妻子张某最后的期待。结婚两年,她包揽了所有家务,每月按时缴纳物业费、水电费,就连家具家电都是她婚前积蓄添置的,可如今走到离婚这一步,她连房子的“边”都碰不到?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李某和张某恋爱一年后结婚,婚房由李某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登记在李某名下。当时张某没多想,觉得既然是夫妻,房子是谁的名字不重要,日子过得舒心才是关键。婚后,李某一心扑在工作上,家里的大小琐事全落在张某肩上:每天早起做早餐、晚上下班收拾家务,周末大扫除、定期维护家电,就连小区的物业费、暖气费,都是张某从自己的工资里支出。 她原以为这份付出能换来长久的安稳,可没想到,感情终究抵不过柴米油盐的磨合。两年后,两人因性格不合走到离婚边缘,张某提出分割房产时,李某的态度坚决又冷漠:“房子是我父母的心血,全款买的还登记在我名下,法律上就是我的个人财产,你凭什么分?” 张某当场红了眼:“我婚后当牛做马做家务,房子的杂费也全是我掏的,我对这个家的付出就一文不值吗?这房子我住了两年,凭什么一点权益都没有?” 双方争执不下,只能诉诸法律,而律师的专业解读,直接让网友炸了锅。 律师明确表示: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男方父母全款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婚房,若没有明确约定赠与夫妻双方,应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本身 。但同时,女方承担的家务劳动和支付的房屋杂费,属于对家庭的合法贡献,有权要求男方给予相应补偿。 这句话瞬间点燃了舆论,评论区直接分成两大阵营。支持男方的网友直言:“房子是父母辛苦赚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凭什么分割?女方想分房就是想占便宜!” 可支持女方的声音更激烈:“家务劳动就不是劳动吗?免费保姆当了两年,最后连个补偿都没多少,这也太不公平了!” 还有网友现身说法:“我姐就是全职主妇,离婚时房子归男方,家务补偿才给了2万,八年婚姻每月折合200多块,寒心!” 其实这场争议的核心,从来不是“房子该给谁”,而是婚姻中“有形财产”与“无形付出”的价值失衡。男方觉得父母的全款出资是硬投入,理应归自己;女方觉得自己的家务劳动和金钱支出是实打实的贡献,不该被忽视。就像有网友说的:“法律划清了财产的界限,却没完全说清感情和付出的分量。” 最高法早就明确,离婚分割财产时,要综合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共同生活情况等因素,照顾女方权益 。这意味着,张某虽然不能分割房产,但有权要求李某补偿家务劳动的价值和她支付的杂费。可现实中,家务劳动的价值往往难以量化,就像天津某案例中,全职太太八年家务仅获2万元补偿,折合每月200多元,远低于市场保姆的薪资水平。 这场闹剧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婚姻里的付出从来都该双向奔赴,既不能让“全款买房”成为忽视对方付出的借口,也不能把“家务付出”当成分割他人财产的理由。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值得尊重,但女方的家务劳动也该被看见;法律保护个人财产的同时,也在努力平衡家庭贡献的公平。 说到底,婚姻不是一场算计,而是彼此的包容与担当。如果当初双方能提前约定财产归属,或者男方能多体谅女方的家务付出,或许就不会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你觉得女方该要房产分割,还是只拿补偿?你认为家务劳动该如何量化价值?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怎样看待大龄剩女相亲到绝望 相亲市场上,学历有多重要 剩女相亲为什么会失败?
父母全款买的婚房,离婚时妻子要分割被拒!律师一句话,全网吵翻了 “这房子是我
牧马人
2025-11-07 07: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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