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没用”!上海,某大学女生价值4399元的苹果手表在宿舍丢失,手机定位指向室友床铺。女生报警时被辅导员多次阻拦,称“警方没有我们快”,目前该女生已申请退学,手表至今未找到。 这事一出来,懂法的人都觉得不对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女生价值4399元的手表被盗,已经达到了治安案件的受理标准,辅导员阻拦报警,明显是在妨碍学生依法维权。 再看《民法典》,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女生的手表是合法财产,她有权利通过报警来维护自己的财产权,辅导员以“内部处理”为由阻拦,于法无据。 从教育管理的角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学校应当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辅导员不仅没维护,还阻拦学生报警,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要是学校因为怕影响“声誉”就这么处理事,那学生的权益谁来保障? 现在女生被 逼 到退学,根据《教育法》,学生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以及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等权利。学校因为这么一桩盗窃案的不当处理,让学生失去学业机会,这对学生的权益损害太大了。 这事也给所有高校提了个醒,遇到学生财产被侵害的情况,第一时间应该支持学生报警,配合警方调查,而不是想着“内部消化”。否则,既违反法律,也寒了学生的心。 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评论区聊聊 信息来源:观威海 2025-11-7 高校学生4399元手表被偷反被要求换寝,辅导员多次阻挠报警 “警方没有我们快”,当事人:目前已申请退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