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男子的继女在游戏厅辛苦工作一个月,老板却不想给钱,男子气愤不已,找到老

静心法谈 2025-11-09 12:32:02

河南鹤壁,男子的继女在游戏厅辛苦工作一个月,老板却不想给钱,男子气愤不已,找到老板与其理论,没想到矛盾升级,竟然动起了手,期间男子拿着麦克风一顿乱打,最后老板竟然拿着一把刀反砍,男子见状夺过老板手里的刀,将老板捅伤,最后因抢救无效离世,老板家人将男子告上法庭,一审判男子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男子不服,认为自己正当防卫,最多只是防卫过当,于是提起上诉,二审这样判了! 2024年4月,高某的继女放假了想挣点零花钱,就去当地一家游戏厅找了份工作。 小姑娘也是实在,起早贪黑干了一个多月,踏踏实实把该做的活儿都干完了,就等着老板发那3200块工资。 可没想到,老板郭某一开始说得好好的,等真到该发钱的时候,却开始推三阻四,一拖就拖了好几个月。 小姑娘年纪小,没见过这阵仗,急得转圈圈,眼瞅着这辛苦钱要打水漂。 小姑娘心里又委屈又着急,回家就跟爸爸妈妈哭诉。 高某和妻子是半路夫妻,小姑娘是跟着妈妈一起嫁过来的。 但那会孩子还小,是高某从小养到大,疼的跟自己的亲闺女没两样。 看着闺女哭红的眼睛,高某心疼不已,自己家孩子起早贪黑挣的血汗钱,凭啥说不给就不给? 高某越想越气,告诉闺女这钱肯定要回来,不能让她白白受欺负! 7月,高某带着朋友来到游戏厅找老板索要工资,却发现老板不在。 高某想着既然见不到老板,那就搬点东西抵工资,不然这趟就白来了。 结果被一楼看店的唐某拦住,唐某不让高某搬东西,高某说不搬可以,那就把工资结清。 唐某语气也挺冲,高度高某今天这东西肯定拿不走,钱也没有。 双方几句话没说拢,当场就吵了起来。 一开始还只是口角之争,可说着说着,情绪就失控了,直接从嘴仗升级成了肢体冲突,互相推搡起来。 高某随手抓起一个麦克风就朝唐某砸去,唐某抓起一把刀就开始反击。 却没想到眼疾手快的高某躲开了唐某的挥砍,还趁着唐某没反应过来,一把把刀夺了过来。 已经失去了理智的高某,夺过刀之后,想都没想就朝着唐某刺了过去。 唐某被捅中之后,一下就倒在地上,高某看着倒在地上流血的唐某,才意识到自己闯了祸。 后来,110和120都来了,高某被警察带走,唐某被120拉走。 可遗憾的是,唐某被送到医院之后,因为出血过多,经过全力抢救,最终还是没能救回来。 另一边的高某没有反抗,跟着民警回了派出所。 随后,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逮捕,案件被移交到了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 一审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下来之后,高某不服气,他觉得自己是因为唐某先拿刀砍自己,才夺刀反击的。 这应该属于防卫过当,而不是故意伤害,一审判无期徒刑太重了。 于是,高某提起了上诉,请求法院重新审理,希望能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二审法院认为,高某和唐某一开始只是发生争执、推搡,是高某先持麦克风支架打伤了唐某的头部。 唐某才拿刀反击,整个过程是连续的互殴,高某是在先打伤被害人、引发争执后,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他的行为既不属于正当防卫,也不构成防卫过当。 《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合理手段。 本事件冲突源于高某先持麦克风支架砸伤唐某头部,激化矛盾后还紧追不舍,唐某持刀挥砍是被逼反击。 高某夺刀后已占优势,却未停手或控制对方,反而捅刺唐某致命部位。 高某的行为远超合理防卫范围,主观存在伤害故意。 不过,二审法院也考虑到了案件的特殊情况:这起案件是民间偶发矛盾引发的,不是蓄意犯罪。 高某犯罪后有自首情节,还主动让朋友打120急救电话,有积极施救的行为。 归案后高某认罪悔罪,态度很好,而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的定罪是正确的,审判程序也合法,但量刑可以在一审的基础上再从轻处罚。 于是,二审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改判高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3200块钱,对很多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大钱,可对于辛苦打工的小姑娘来说,是一个多月的血汗。 对于高某来说,是维护继女权益的执念。 可就是为了这3200块钱,13年牢狱,1条人命,2个破碎的家庭,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值。 而欠钱的游戏厅老板,是整个悲剧的导火索。 是他无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终间接引发了血案,虽然他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也一辈子难逃良心的谴责。 这件事也提醒所有人,冲动是魔鬼,法律是底线,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保持冷静。 用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这才是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最负责任的选择。 对此,你怎么看呢?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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