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质疑离婚背面有“囍”,也有道理。结婚是两个有情人合而为一,“囍”恰到好处。离婚时是两个相爱的人过成了冤家,分开各奔东西。婚姻的割裂,从情感上来讲是悲,但从心理来说是喜,悲中有喜,喜中有悲,甚没有“囍”的成份。甚至可以说连“喜”都没有,有可能当事双方,都是各自接住心中的痛,捂住流下的泪。 即使是作为防伪标志,应该是文化与事实相符。离婚了,那就是各自安好,互不打扰,没有“囍”,只有“喜”。也许“囍”,能浮现美好的回忆,但也能勾起伤心的过往。 所以个人认为,婚姻证上的“囍”防伪标志,好像不适宜用在离婚的证件上。(素材取自头条热点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