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昌准备处决一个逃兵,写手令时“毙”字不会写,就想改成打200军棍,可棍字也不知道怎么写,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底细,便说道:“这兵胆大包天,敢临阵脱逃,不能轻饶。” 夜色笼罩的军营里,副官领着一个瑟瑟发抖的逃兵走到后院,没有照军规做出重罚,只是假模假样地挥了两下刀鞘,然后塞了几块干粮让他跑得远些。士兵一头扎进黑暗,没再回头。 副官回到帅帐,抓起桌上那张手令纸,上面除了一个墨点之外什么都没有。他把纸揉成团丢进火盆,看着火光一闪便熄,心里明白,这件事在档案里永远不会留下痕迹。 几个小时前,大帅张宗昌刚走进帅帐时,气氛是压抑的。外面押着的逃兵脸色苍白,在那个时候,临阵脱逃几乎等于死路。 张宗昌坐下,拿起毛笔想写一个“毙”字,这本是他的惯用处理方式。可是笔尖悬在半空,他没能落笔,字的写法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离开书桌的时间太久,读书不多,但又爱亲自签发每一道命令,这是他的面子,也是他的权威。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张宗昌脸上显出了不耐,换了个想法,写“打二百军棍”。没想到,“棍”字写到一半也卡住了,他不敢写错,宁愿停下。 笔尖的墨汁滴在纸上,黑点慢慢晕开。守在门口的士兵感到背脊发凉,副官心里暗叫糟,这种场面张宗昌一定不想让外人看出来。 沉默被打破时,张宗昌只是留下一句模糊的话:“按军规处置。”转身离开,把选择丢给副官。这句话既不明确又能保住他的脸面。 副官心中已有判断,真正的意思并不是要取人性命。他按这个意思执行,在院里做了一场“看似行刑”的动作,让那逃兵活着离开。 张宗昌回到自己的大帐,火气已经差不多散了,只剩下对自己这一时记不起字的懊恼。他有不少绰号在民间传着,其中不少是带着嘲笑的味道。 他心里很清楚,这次的事要是传出去,无异于自找颜面上的损失。他更明白,那副官是个懂事的人,能替他把这事收拾妥当。 夜里,张宗昌喝着茶,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一阵风吹动门帘,他提醒副官,这件事不能被外人说出去。副官心里知道,这是默许,也是信任。风散了墨香,也悄悄带走了一桩可能发生的人命案。 在军阀混战的年代,士兵的命像地上的草,随时可能被踩断。那个逃兵之所以活下来,看似偶然,其实是建立在张宗昌既要保面子、又不想真杀人的心思上。 而副官的灵活应对,则成了挽救生命的关键。有人后来在营里把这事当趣闻传,说是张宗昌写不出字救了人。可知情的人明白,那更像是权力和性格交错下的一场默契。 张宗昌的粗豪不假,但他心里也有分寸。副官读懂了这个分寸,在权威和人情之间找到了一个没人会追究的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