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治这起案子中,大家都忽略了一个中国的民情 在长治这起因狗造成

河滩蓑笠翁 2025-11-21 15:27:21

在长治这起案子中,大家都忽略了一个中国的民情 在长治这起因狗造成的血案中,大家都在讨论的问题就是集中在“私闯民宅”和“正当防卫”这两个问题中,都忽略了法律上规定的“私闯民宅”和人们的普遍认知中的“私闯民宅”有很大的不同。 在我国刑法中的“私闯民宅”,就是一个比较轻微的犯罪情节。但在老百姓的心中,“私闯民宅”却是一个极具侮辱性的行为。在我国古代的法律中,也对私闯民宅行为制定了很严厉的惩罚措施,特别是在元代的律法中,对夜间私闯民宅者,宅主人的任何反抗行为都不会追究任何责任,即使把私闯民宅者打死也不用承担责任,无论私闯民宅者的意图是什么。 中国有句古话:大丈夫可杀而不可辱。在双方发生纠纷时,一般是找个中间人进行调解,调解人可以进入纠纷双方各自的家里进行说和,也可以把双方叫在一个第三方的场地进行调解,但不会去纠纷双方的任何一个家里来说事,就是怕说和不了再发生冲突,在谁家里谁就会认为这是对他的侮辱。因为在中国人的心中,士可杀而不可辱。 例如甲乙两家发生了纠纷,甲家无论是通过官方还是民间向乙家发出了调解信号,乙家不光是不接受调解,还通过暴力手段在夜间闯入甲家闹事,这对甲家来说就是奇耻大辱,犹如你刨了人家的祖坟。甲家必然会不顾一切奋起反抗,出现血案也就在所难免了。 你不要说为什么,因为这就是几千年来中国人的风俗习惯,也是几千年来华夏民族的共同认知。 我国的法律虽然没有像西方法律那样有“城堡法则”,但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也要考虑到我们的民情、国情和传统习惯,要知道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是什么,不能一味地、机械地去套用法律条文。办案人员要能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像这种案件发生在自己家里,你会怎么应对?你是不是也会不顾一切地进行反抗? 同时也呼吁立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对私人住宅保护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对那些趁着夜色掩盖、聚众恶意闯入私人住宅,有着明显犯罪意图的行为,要给予住宅主人无限的防卫权。 最后,我用网友的一段话来结束本文:“我们需要这样的法律:当有一条狗扑向我的时候,承担责任的应该是狗和它的主人,而不是让我跑快一点;我们需要这样的法律,当有人闯进我家门的时候,我可以选择讲理或者是拿刀,而不是让闯进来的人先选;我们需要这样的法律,当我受到伤害的时候,法律抓住的应该是施暴者的刀,而不是束缚住防卫者的手;我们需要这样的法律,不论什么时候,都是让不法者先退却,而不是让受害者先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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