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老人生病住院花了60万,手术后转入ICU,家属被告知手术很成功。老人女儿不

树说历史 2025-11-21 16:28:10

陕西一老人生病住院花了60万,手术后转入ICU,家属被告知手术很成功。老人女儿不信直接转院,结果被告知无需手术,反因创伤过大错过最佳治疗期,术后46天就死了……   2020年,陕西的李先生在西交大一附院查体时,被告知“主动脉瓣中度狭窄”,建议做心脏手术,说虽然现在没什么症状,但如果不赶紧做手术的话“随时有猝死风险”。   李先生的家属吓了一跳,赶紧同意了。   谁曾想,不做手术还好,做了反而出问题了。   做完手术之后李先生直接陷入了昏迷之中,被送入了ICU。   医生说手术很成功,但望着昏迷不醒的父亲,女儿李女士完全不愿意相信,结算费用要60来万,扣掉医保,交了30来万的费用后,李先生被转去了其他医院治疗。   到了新医院之后,医生说问题太大了,手术创伤过大,错过了最佳治疗期。得知是因为主动脉瓣中度狭窄做的手术,新医院委婉告知:“这种情况无需手术。”   李女士听后主动咨询了多名国内专家,以及国家诊疗指南,发现的确如此。只有满足六项条件才需要做手术,她父亲一项都不符合。   最终,在术后第46天,李先生不幸身亡了。   这件事显然不可能就这么算了,李女士仔细调查后发现了医院又诸多不合理收费,比如明明实施的是介入手术经心尖TAVR术,一个微创手术,光手术纱布收费就高达六千块钱,缝合费用也有5700元。   更别说收费还包括28万的国产心脏瓣膜,自费费用高达28万。   李女士认定,自己父亲遭到了过度治疗和不合理收费,直接将法院告上了法院。同时举报到了医保部门,说该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保部门查证后属实,给予了李女士2234.41块钱的奖励。   很明显,这件事医院做的的确有问题。   患者本人是“重度狭窄”且“无临床症状”,医生有责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家属“总督狭窄无症状”和“重度狭窄有症状”在风险和治疗策略上的本质区别,而不是用“可能猝死”来恐吓家属在签字。   家属同意做手术的目的是为了延长患者生命,提高生活质量,结果你动完手术后人直接死了,还有乱收费行为。   这责任可太大了。   一审法院认为,医院损害了患者知情权和治疗选择权,需要承担70%责任,但李女士不服,觉得医院全责,提起了上诉。   能否全责,关键还是看法院怎么认定患者自身的疾病,目前,本案已经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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