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女子买了 30 多万的金首饰,没过多久涨价了,因此挣了 10 万,可没有想到却收到了店长的律师函,称报错价格了,女子这 10 万属于不当得利,要求返还。女子:如果我买贵了,店里会补偿吗? 她把律师函放在茶几上,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边缘,纸上 “不当得利” 四个字刺得眼睛发疼。茶几下面压着当时的购物小票,边缘都磨出毛边了,上面的字迹还很清晰,328 元每克,总重量 982 克,合计 322096 元,收银员签名栏写着 “林某某”,盖着店里的财务章。她记得很清楚,那天是周末,店里人多,她挑了三款手镯、两条项链,店员拿着计算器算三遍,又报给当班经理核对,确认无误才让她刷卡付款。付款成功后,店员还笑着说现在入手划算,下半年金价大概率涨。 她起身走到卧室,拉开衣柜最里面的抽屉,把藏在羊绒衫下面的首饰盒拿出来。打开盒子,黄金的光泽在日光灯下泛着温润的光,每一件都挂着吊牌,上面的克重和单价跟小票能对上。这是她攒了五年的钱,本来想给女儿当嫁妆,没成想三个月后金价涨到 430 元一克,熟人收黄金的找上门,说按市价能卖 422260 元,里外差了近 10 万。她还没来得及高兴,律师函就寄到了家里。 她拿出手机,翻出和店长的聊天记录,之前问保养事项时对方态度都挺好,现在消息发过去显示已读不回。她按捺住火气,拨通了律师函上留的电话,接电话的是店长本人,声音比平时冷了八度。“王女士,这事我们也没办法,当时是店员把进价看成售价了,差了二十多块一克,公司算下来亏了两万多,现在金价涨了,你这 10 万确实是不当得利。” 她握着手机的指节发白,问出了那句话:“要是当时金价跌了,我买贵了,你们会补我钱吗?” 店长顿了一下,说那是市场风险,跟店里没关系。她笑了,走到客厅把小票拍在桌上,“那现在涨价就是不当得利?当时你们三个人核对价格,小票章盖得清清楚楚,现在一句报错价就想把责任推给我?” 店长说这是员工个人失误,但损失得店里承担,只能找她要回差额。 挂了电话,她找出之前存的 12315 投诉截图,想起去年邻居阿姨在超市买牛奶,标价 19.9 元结账时收 29.9 元,回去找超市,对方二话不说补了差价还赔了十倍。她又翻出手机里存的法条,是之前帮朋友查资料时存的,《民法典》里说不当得利得是没有法律依据获利,她这钱是金价涨出来的,跟当初的成交价没关系。而且之前看新闻,武汉有对夫妻花 4 万买了 25 万的黄金,法院说那是明显标价错误,可她这每克就差二十多,当时市价也在 320 左右,根本不算离谱低价。 第二天她带着小票和首饰去店里,店长没在,店员看到她就躲,说不知情。她站在柜台前,看着里面明码标价的金饰,吊牌上的价格比她买的时候高不少。有顾客过来问价,店员热情地介绍现在金价涨得快,早买早划算。她走过去问店员:“要是你们标错价,顾客买贵了能来退差价吗?” 店员愣了一下,说从来没这规矩。她把自己的情况说了,周围几个顾客都议论起来,说店家这是只许州官放火。 没过多久店长赶过来,拉她到办公室,说愿意补偿 5000 块购物券,让她把涨的 10 万退回去。她指着墙上挂的《价格法》宣传画,上面写着 “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你们当时标多少我付多少,交易早就完成了。现在金价涨了要我退钱,跌了算我的,哪有这种道理?” 店长脸色难看,说要跟公司汇报,让她等消息。 她回家后把所有凭证整理好,包括当时的支付记录、和店员的对话录音、甚至店里的价签照片。录音里能清楚听到店员说 “这个价格是最新的,我们经理刚核对过”。她想起律师说的,要是店家拿不出证据证明她当时知道标价错误,就没法认定不当得利。而且就算是员工失误,也该是店里内部追责,不是找消费者要说法。 第三天店长又联系她,说公司愿意把亏的两万多承担了,让她把剩下的七万多退回去,不然就起诉。她直接把整理好的证据发给对方,说等着法院传票。挂了电话,她看着首饰盒里的金饰,突然觉得挺讽刺的。店家卖货时把明码标价当招牌,出了错就把法律当武器,可他们忘了,公平交易从来不是单方面的规矩。要是今天她退了钱,明天说不定就有更多商家拿 “标价错误” 当借口,欺负消费者不懂法。她打开电脑,开始写答辩状,窗外的阳光照进来,落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几个字上,清晰又有力。
福建福州,女子买了30多万的金首饰,没过多久涨价了,因此挣了10万,可没
分秒必争柳树
2025-11-21 17: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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