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里身体不舒服是先去医院还是先回单位? 上期给大家讲了关于“在工作时身体不舒服是先回家还是先去医院?”的问题,这期接着讲,如果人在家里,身体不舒服了,是直接去医院,还是应该先去单位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同样是明确的,请直接去医院,并同时通知单位请假。身体不适时,最需要的是及时、专业的医疗诊断。先去单位再请假去医院,不仅浪费时间、耗费体力,还可能加重病情。在家里通常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时候身体不舒服突发疾病,导致的后果,不存在工伤认定的争议,直接就医是对自己健康最负责的选择。如果症状较轻且无紧急风险,可先通过电话或线上医疗平台咨询医生,根据建议决定是否前往医院。但若出现呼吸困难、持续剧烈疼痛、意识模糊等严重症状,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或前往最近的医院急诊。健康永远是最重要的,不必因其他因素影响及时就医的决策。再捋一遍正确做法:感觉严重不适 → 立即前往医院或呼叫急救 → 在就诊过程中或病情稳定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请假 → 凭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条,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再郑重讲一遍,无论何时,身体不舒服了就立即就医,健康第一位。在这一宗旨之下,也能够兼顾到上一篇讲的内容,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身体不舒服了,应当立即就医,无论如何也不要有先回家休息一下就好了的想法,不少真实案例不能“视同工伤”就是因为当事人发病后先回家……当宝贵的生命已经终了的时候,在法律面前又必须来掰扯是不是在48小时以内抢救无效死亡,是真的很残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最大程度维护自身权益,咱这不是算计谁,而是在法律框架内,尽最大可能保护自己,这也是吴律师一贯以来所秉持的理念:在合乎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之所以写这类文章,是为了让大家了解法律规定,做到心中有数,不至于像不少家属那样,在当事人发生不幸之后,想尽一切办法,也无法真正地维护到自身的权益,在吴律师看来,那才是最悲的悲剧。我是吴律师,关注我,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权益,下期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