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一些多动症患者遇到了件挺闹心的事——去医院开药,结果被要求在户口本上盖个章,上面还写着“精神病一类药品取药”这种字眼。这事儿一出来,很多人都坐不住了。本来确诊多动症就不容易,治疗过程也挺折腾,现在连拿个药都得在户口本上留下这么个“标签”,心里实在难以接受。 多动症,医学上叫注意缺陷与多动障碍(ADHD),不是孩子调皮捣蛋那么简单,而是一种神经发育问题。患者常常注意力没法集中,做事容易冲动,情绪也不太稳定。这种病靠意志力克服不了,得靠药物和行为干预来缓解。像“专注达”这类药,对很多患者来说就是刚需,能帮他们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可问题是,在山西,想拿到这种药,门槛高得离谱。 在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这是全省少数能给成人开ADHD药物的地方,患者基本都得往这儿跑。但去开药前,得先办个叫“麻卡”的东西,全名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是国家为了管好这类特殊药品设的制度。流程本身已经够复杂了,挂号、开方、登记、归还病历,一环扣一环。可更让人不解的是,医院突然多出一条“潜规则”——必须在户口本上盖章,不盖就不给开药。 有患者说,自己带齐材料去办手续,工作人员二话不说就拿出印章要往户口页上盖,连提前告知都没有。有人当场就懵了,问能不能不盖,得到的回应是:“那你回去想想再来。”听起来像是有选择,其实根本没有。药不能断,考试要准备,工作要应付,病情不等人,最后只能咬牙妥协。有人为了拿药,户口本上被盖了“一类精神类药品专用病历已办”的红章,还有人被盖了更直白的“精神病”字样,心里像被扎了一刀。 更离谱的是,这规定从哪来的?医院说是“上面”的要求,可记者去问省卫健委和公安厅,两边都说不知道有这回事,建议去找医院沟通。查了一圈,无论是国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还是山西省的相关细则,根本找不到“必须在户口本盖章”这一条。换句话说,这事儿既没法律依据,也没政策支持,纯属医院自己加的“土规定”。 律师也说了,户口本是公安机关发的法定证件,上面的登记和盖章权限只属于公安部门,医院根本没资格在上面乱写乱画。哪怕你提前告知了,哪怕患者签了同意书,这种行为也站不住脚。更别说很多患者根本不知道要盖章,完全是被动接受。 这章盖上去,影响可不小。有人担心以后办贷款、找工作,户口本拿出去被人看到,会不会被歧视?会不会被贴上“精神病”的标签?压力太大,干脆选择停药。有人宁愿每周请假,花几千块路费,跑北京、上海去开药,就为保住户口本上的“清白”。为了治病,反而要付出更大的代价,这合理吗? 说到底,医院管理特殊药品,出发点是好的,防止药物滥用,确保安全。但现在都有电子监管系统了,患者的开药记录全在平台上,完全能做到全程追踪。非要拿户口本盖章,图的可能是管理方便,但牺牲的却是患者的尊严和隐私。治病救人,不该是冷冰冰的流程,而该有温度、有体谅。当医院只想着省事,把负担转嫁给患者时,就已经偏离了初衷。这章,真该停下来了。多动症 来源:南方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