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女子提出分手后,男友为了求得复合,竟选择了暴力手段,不仅强行闯入女友的

辨案析历 2025-11-25 17:56:03

浙江湖州,女子提出分手后,男友为了求得复合,竟选择了暴力手段,不仅强行闯入女友的出租屋持刀威胁女友,还非法拘禁女友10小时,并多次强迫女友发生关系。男子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他还大言不惭的表示,他们是情侣,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经过检察机关的调查,男子终究被认定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当感情走向尽头,最能看清一个人的品格,到底是好聚好散,还是老死不相往来,每对情侣都有各自不同的归宿。 女子小叶是悲剧的,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两次提出分手,换来的竟是男友罗某近乎疯狂的暴力报复。 小叶和罗某曾是情侣,相处久了,小叶觉得两人并不合适,便第一次向罗某提出分手。 可让她惊恐的是,罗某当即情绪失控,拿出刀威胁她,逼她打消分手的念头。 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人,小叶心里满是恐惧,只能暂时搁置分手的想法,可内心的不安却与日俱增。 没过多久,深思熟虑后的小叶还是再次鼓起勇气提出分手,她以为罗某能慢慢接受,却不料这一次,她陷入了更大的噩梦。 那天,罗某怒气冲冲地冲到小叶的出租屋,不顾房门紧闭,强行破门而入。 进屋后,他直接拿出刀架在小叶的脖子上,冰冷的刀刃让小叶浑身发抖,只能乖乖听从他的摆布。 之后,罗某又将小叶带到一家人来人往的餐厅吃宵夜,期间竟从口袋里掏出碎瓷片,再次威胁小叶不许分手。 周围食客的目光让小叶羞愧又害怕,可罗某丝毫不在意,反而变本加厉,小叶颤颤巍巍的,只能乖乖听从罗某的安排。 宵夜过后,罗某又把小叶带回自己的住处,将她非法拘禁起来。 在这漫长的10个小时里,小叶无数次哭喊着拒绝,恳求罗某放自己走,但罗某完全无视她的哀求,多次强迫她发生关系。 小叶被恐惧笼罩着,每一分每一秒都如同煎熬,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何时才能结束,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有人能来救她。 终于,公安机关接到线索后迅速出击,将小叶成功解救,并当场抓获了罗某。 2025年1月7日,罗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1月20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让人意外的是,被捕后的罗某却毫无悔意,还大言不惭地声称自己的行为是为了“求复合”,与小叶发生性关系也是“你情我愿”。 罗某辩解道,小叶在夜宵店没有逃走,跟他回到出租屋时也没有激烈反抗,这些都是自愿的证明。 没有嫌疑人的口供,双方还是情侣关系,这让办案人员陷入了困难的境地,罗某到底是犯罪还是无罪,一时难以定夺。 办案检察官通过细致调查,很快拆穿了他的谎言。 检察官指出,罗某利用小叶的恐惧心理,将其非法拘禁10小时,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强行破门闯入小叶住宅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同时,他违背小叶意志强迫发生性关系,强奸罪也成立。 2025年4月14日,检察院以强奸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三项罪名对罗某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从重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明确,强奸罪的核心认定标准是“违背妇女意志”,而非被害人是否有激烈反抗,关键看行为人是否通过手段使被害人处于“不敢反抗、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状态。 罗某的胁迫并非单一行为,而是形成了持续的心理威慑。 他通过持刀架在脖子上、碎瓷片威胁等行为,让被害人产生极度恐惧,陷入“不敢反抗”的境地。 罗某辩称小叶“未逃走、无激烈反抗”是“自愿”,这是对法律的误解。 小叶被罗某控制期间,身处封闭空间或公共场合但被凶器威胁,此时反抗不仅难以成功,还可能招致更严重的伤害。 其沉默与顺从是恐惧下的无奈选择,属于“被迫沉默”,绝非真实意愿的表达,不能推定为同意。 而且,非法拘禁被害人后实施强奸的行为,进一步印证了罗某是利用小叶孤立无援、无法逃脱的处境强行发生关系,从根本上违背了小叶的意志,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完全成立。 其次,罗某还涉嫌非法拘禁。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罗某强行控制小叶后,先后将其带至餐厅、自己住处,限制小叶的场所移动自由,使其无法自主离开,非法剥夺小叶人身自由长达10小时,构成非法拘禁罪。 最后,罗某还有非法侵入住宅。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罗某在小叶未同意的情况下,强行破门闯入出租屋,违背住宅权利人意愿,破坏小叶的居住安宁,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综上,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院的指控,数罪并罚,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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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红米

红米

2
2025-11-26 04:35

这么多加起来判四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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