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男子花3000多元买羽绒服,他剪开2件衣服,发现是塑料飞丝不是羽绒。男

茂彦学法 2025-11-25 21:49:55

安徽亳州,男子花3000多元买羽绒服,他剪开2件衣服,发现是塑料飞丝不是羽绒。男子称店家存在虚假宣传,叫老板给个说法,店员却说老板出差,还不承认质量问题,表示这衣服是去年卖剩的,只接受退货,男子气得要维权,谁知,店员却表示男子是“讹诈”,直接报警。警察却表示,此事不归他们管。 寒潮来袭,一男子为抵御严寒,看到一家服饰店打着宣传“90白鸭绒”的羽绒服,单价高达1200元一件。 他心想这价格,虽然有些贵,那质量肯定不错。 毕竟好货不便宜,便宜没好货。 他咬了咬牙,花费3000多元购置了几件羽绒服。 本以为高价能换来优质保暖体验,谁知他想的太美了。 他发现这两件羽绒服的保暖效果远不如宣传中所说,甚至比普通棉衣还要逊色,而且衣物表面还出现了填充物飞丝的情况。 既然有了怀疑,那就剪开看看吧,否则自己吃亏。 男子决定看看里面的真材实料,他来剪刀,小心翼翼地剪开了两件羽绒服的边角。 这一剪让他大为震惊:衣服内里的填充物根本不是商家宣称的羽绒,而是一团团类似线头的丝状物质,触感发硬,毫无羽绒应有的蓬松感。 男子也是行家,他一眼看出这类物质正是业内俗称的“塑料飞丝”。 一种价格低廉、保暖性极差的劣质填充物,与真正呈蒲公英状的羽绒绒朵有着本质区别 。 男子拿着剪开的羽绒服质疑店家,指出产品与宣传严重不符,属于虚假宣传,要求老板给出合理说法并赔偿损失。 可店员却称老板出差了,不仅拒不承认质量问题,还辩称这两件是去年卖剩的尾货。 言语间毫无歉意,只愿意为男子办理退货退款,拒绝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店家的敷衍态度让男子十分气愤,他明确表示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到底。 没想到店员态度突然强硬起来,反过来指责男子是故意找茬“讹诈”店铺,随后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想让警方来“处置”男子。 民警赶到现场后,经过详细了解情况、查看相关证据,明确告知双方:此事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原来,这起纠纷本质是消费纠纷,核心是产品质量与虚假宣传问题,属于民事纠纷范畴,而非刑事犯罪或治安案件,不符合警方立案的法定条件。 民警建议男子保留好购物凭证、衣物填充物样本等关键证据,通过拨打12315投诉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提起民事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维护自身的消费权益。 目前,男子已着手收集相关证据,准备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坚决向商家讨要说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店家宣称羽绒服为“90白鸭绒”,实际填充“塑料飞丝”,属于典型虚假宣传;消费者因虚假宣传遭受损害,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而非仅接受退货退款。 《产品质量法》第5条规定:禁止在销售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商家用廉价劣质的塑料飞丝冒充优质羽绒,已违反该禁令。同时,销售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遭受财产损害,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可要求商家退货退款,并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18条规定: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对涉嫌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查处,包括查封扣押相关产品,男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对商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货值金额50%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等。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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