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骗拆迁款与同居男友的姐姐“假结婚”2024年底,北京某村启动腾退安置,政

吴妮儿谈商业 2025-11-26 05:24:08

男子为骗拆迁款与同居男友的姐姐“假结婚” 2024年底,北京某村启动腾退安置,政策规定“每新增一名家庭成员可获50㎡安置房”以及20-30万元过渡费,总计利益约220-230万元。为获取这笔额外补偿,48岁男子徐田(化名)经同性伴侣薛冲介绍,支付给薛冲的姐姐薛丽20万元“补偿款”。徐田是国企高管,薛冲是医生,二人共同生活已超过十年。2024年12月12日,徐田与薛丽登记结婚。徐田48岁、大学本科、未婚。薛丽比徐田大三岁、高中毕业、丧偶,与亡夫育有一子。登记结婚当天上午8点,徐田向薛丽转账5万元。1小时后,徐田乘高铁从北京出发,中午12点抵达焦作。徐田和薛丽当天下午办理了结婚登记,即于5点乘车返京。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徐田和其姐姐聊天感慨“这就多给50平方米,完事赶紧办离婚手续”。2025年初,官方腾退安置人员公示表显示,薛丽的名字出现在安置名单里。2025年2月5日上午,徐田发生了意外,骑自行车与一小汽车相撞,当场死亡。此后徐田家属向拆迁部门申请,将薛丽退出了安置名单。因涉事故赔偿、保险赔偿、遗产处置等,徐田家属和薛冲、薛丽姐弟发生矛盾。薛丽以“法定继承纠纷”为由,将徐田母亲告上法庭。此后,徐家以婚姻关系无效为由,起诉了薛丽、第三人薛冲。徐田死后,徐田家属在与薛冲视频通话时提到“假结婚是为了安置补贴”,薛冲未予否认。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051条,认定婚姻无效仅限于重婚、近亲婚、未达婚龄三种情形,主观动机不影响效力。从形式上看,徐田与薛丽的婚姻登记程序完全合法,符合所有法律要求的形式要件。徐母方提出,根据《民法典》第146条,案涉婚姻关系出于虚假的意思表示而成立,可归于“无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在登记当天就明确提及“完事赶紧离婚”,徐田当日往返京豫两地,仅完成登记手续而未共同生活,这些事实都指向一场为套取拆迁利益的合谋。然而,法律上不存在“假结婚”的概念,一、二审均认定二人婚姻有效。法院判决未回应徐母方提出的相关理由,而该婚姻既然有效,就意味着薛丽有正当的法定继承权。案涉婚姻是骗取拆迁补偿的工具,“拆迁利益是否退回”不是本案当事人的诉求,得依赖其他路径解决。婚姻是有效了,但该二人的行为,既欺骗了登记机关,又侵害了集体财产。从社会效果看,如果法院承认此类婚姻的效力,有可能引发道德风险。目前,徐母方拟申请再审。让我们拭目以待。我是吴律师,关注我,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权益,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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