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来就让你去打官司。 听着是不是特为你着想?指了条“明路”? 别傻了,这是最典型的“甩锅”,把你从一个坑推到另一个坑。 你以为是部门之间“踢皮球”? 不,你就是那个球。 今天我跟你说个大白话,也是个死理儿。 他们要是真觉得这事儿不归他们管,按规矩,必须、一定得给你一张白纸黑字的《不予受理告知书》,上面还得清清楚楚写着是根据哪条哪款。 给你一张模棱两可的“处理意见书”,建议你去诉讼? 那都是糊弄鬼的。 潜台词就是:“我不想管,你也别再来烦我,去法院那儿碰碰运气吧。” 这时候你怎么办? 千万别跟他们掰扯事情本身,你一百张嘴都说不清。 你就拿着那张破纸,理直气壮地怼回去: “你这个‘处理意见’,程序不对,我不认。给我撤了,重走流程!” 记住,跟他们打交道,最傻的就是一头扎进“事实”里去辩论。 最聪明的,就是死死咬住“程序”。 受理登了记没?期限告没告知?文书送达合不合规? 把每一步都踩实了,把每一张纸都拿对劲了。 程序对了,事儿才能回到正轨。 这不叫抬杠,这叫按规矩办事。 有时候,规矩才是保护我们这些普通人,最硬的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