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网友评论,说我国的航空母舰和大型两栖攻击舰都是以省份为命名,目前海军发展这么快,将来省名用完了是否会用人名来命名呢?比如毛泽东号。 人才哥不是专家,对这方面也不太专业。但是我在网上查阅了《海军舰艇命名条例》相关信息,猜想航空母舰和大型两栖攻击舰至少未来30年内,大概率不会出现省名用完后改用人名命名的情况吧。 首先,目前咱们国家现有 34 个省级行政区,而当前服役及已下水的航母3 艘、大型两栖攻击舰数量也较少,省级名称储备十分充足。 同时条例明确舰艇命名虽原则上为 “终身制”,舰艇退役时舰名舷号会注销,但历史上也有 “广州” 号等舰名多次用于不同舰艇的先例,即便未来长期有新舰服役,退役舰艇的省名也可通过合理调整复用,避免省名用完的问题。 另外,我国海军并非完全不用人名命名舰艇,但有着严格的品类限制。这和 美国使用历任总统的名字来命名航母有着较大的区别。 根据条例,只有训练舰和武器试验舰才会采用人名命名,例如纪念航海家的 “郑和” 号训练舰、纪念民族英雄的 “世昌” 号训练舰,以及以科学家名字命名的 “毕昇” 号 “华罗庚” 号武器试验舰等。 领袖名字承载着极高的历史意义和民族情感,按照咱们国家政治制度和文化的考虑,从未将其用于作战舰艇命名。 这类具有特殊象征意义的名字,更多会用于承载精神传承的纪念性载体,而非实战作战舰艇,这既是对领袖的缅怀,也是相关命名体系中不成文的重要准则。 我个人认为,命名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这些战舰能保家卫国的战斗力,不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