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为孝顺父母,买了套6楼的房子,谁知住进去之后,邻居不许他们使用电梯,

猛男有料 2025-12-07 06:36:41

上海,一女子为孝顺父母,买了套6楼的房子,谁知住进去之后,邻居不许他们使用电梯,女子这才知道,加装电梯时原房主不愿出钱,他不同意安装电梯,女子主动提出,她愿意分摊97000元装电梯费用,可没想到,邻居们还是不同意,邻居们认为,时过境迁,如果按照原来的费用缴纳,对邻居们不公平,要想使用,必须多掏费用,女子告到法院,原房主的错不该由我承担,因此她要求法院确认使用电梯的权利,结果亮了! 高女士买这套6楼的房子,就是看中小区环境适合父母养老,想着有电梯老人上下楼能方便些。可搬进来才知道,原房主当年加装电梯时不仅没出钱,还明确反对,现在邻居们就以此为由,不让她家用电梯。 高女士第一时间找邻居们沟通,说自己愿意把原房主该出的97000元补上,可邻居们态度很坚决。有邻居抱怨:“当初装电梯时工期被耽误,我们还垫了误工损失费,现在你想按原来的价用电梯,我们太亏了。”还有邻居觉得,高女士买房时就该打听清楚电梯的事,现在来补钱太晚了。 高女士心里憋屈,这房子是她花钱买的,原房主的错凭什么让她扛?她只好律师咨询,律师说她作为新房主,有权使用小区的共有设施,只要把该缴的费用补上,邻居们没理由不让用。于是高女士把邻居们告上了法院。 一审时,法院驳回了高女士的诉求,这让她很失落。她不明白,自己愿意补缴费用,为什么还是不能用电梯。后来,高女士仔细琢磨邻居们的顾虑,也咨询了更多法律人士。她了解到,当初因为原房主反对,加装电梯的工程被拖延,其他邻居还垫付了误工损失费。现在如果只按原来的费用缴纳,对邻居们确实不太公平。 想通这些后,高女士在二审时主动提出,除了支付原分摊的97000元费用,她还愿意再提供一笔补偿款,算是对邻居们之前损失的一点弥补。邻居们看到高女士的诚意,也觉得她确实是无辜的,不该为原房主的过错买单。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其他业主同意高女士一家享有同等使用电梯的权利。 拿到这个结果,高女士特别开心,她终于能让父母安心地住在6楼,不用再为上下楼发愁了。这件事也让她明白,遇到问题时,多站在别人的角度想想,或许能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来源:海报新闻 2025-12-5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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