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提标通知发放时序优化:退役军人期待与政策落地的双向契合 自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国家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提标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常态化,成为党和政府关爱退役军人及优抚群体的重要体现。2018至2021年,提标通知连续四年在八一建军节之前下发,既呼应了军人职业的特殊情感符号,又让优抚对象及时感受到政策温暖,形成了广受赞誉的工作惯例。然而2022至2025年,提标通知发放时间连续四年延后至八一建军节之后,这一变化引发广大退役军人的普遍关注与期待,亟需梳理背后成因并优化工作机制,让优抚政策的温度与时效同步彰显。 提标通知的发放时序绝非简单的时间安排,而是政策善意与情感关怀的双重表达。八一建军节作为承载军人荣誉与社会尊崇的重要节点,对退役军人而言具有不可替代的精神价值。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首次将提标执行时间从以往的10月1日提前至8月1日,通知于7月下旬下发,正是基于对这一情感需求的深刻把握,体现了“待遇与贡献匹配、精神与物质并重”的优抚工作原则。连续四年的节前发放实践,不仅让优抚对象在节日期间切实感受到国家关怀,更通过政策落地的及时性强化了退役军人的身份认同感与荣誉感,成为凝聚军心士气、巩固军民团结的重要纽带,这也是其被视为“优点常态化”的核心原因。 2022年后提标通知发放时间延后,并非政策关怀的弱化,而有着复杂的现实成因。从政策执行层面看,抚恤金标准调整需建立在精准核算基础上,涉及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协调、全国优抚对象数据动态更新、不同群体提标幅度差异化设定等多重环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优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提标依据从全国职工平均工资逐步调整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算基准的变更需要重新搭建数据统计与测算模型,客观上增加了工作周期。2024年因新条例修订,提标标准自10月1日起按新基准执行,通知下发延迟至11月,便是政策调整期的典型案例。 财政保障机制的协同效率也对发放时序产生影响。抚恤金提标资金涉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地方财政配套衔接,近年来中央财政优抚转移支付预算持续增长,2025年已达711.27亿元,同比增长7.8%,但地方财政分担比例需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跨层级、跨区域的财政协调往往需要更长时间磨合。此外,优抚对象动态管理难度加大,部分地区需通过定期走访、数据核查更新人员信息,避免漏发、错发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这些客观因素的叠加导致提标通知不得不延后,同时也反映出当前工作机制在应对政策调整、提升协同效率方面仍有优化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提标通知延后并不影响待遇的追溯执行,各地均会按照“从8月1日起调整”的规定补发差额资金,确保优抚对象的实际利益不受损失。庐江、郎溪等地通过“一卡通”发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机制,保障了提标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但对退役军人而言,政策通知的及时性与待遇落实的滞后性之间的落差,仍会影响政策体验。这种情感期待与实际流程的错位,正是广大退役军人希望恢复节前发放惯例的核心诉求。 优化提标通知发放时序,需要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构建更为高效的工作机制。退役军人事务部应充分吸纳2018至2021年的成功实践经验,将“八一前下发通知”作为优抚工作的刚性要求,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在政策准备层面,可建立标准化的提标测算流程,提前开展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预留充足时间进行中央与地方财政协调,避免因数据核算或资金衔接延迟工作进度。针对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应建立应急预案,通过简化流程、并行作业等方式压缩办理时限,确保时序要求不受影响。 在协同机制层面,应强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平台。可参照上海市做法,完善优抚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提标比例核算规则,减少临时决策环节。同时优化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数据实时共享与动态更新,降低基层核查工作量,为提标通知及时下发奠定数据基础。通过流程再造与技术赋能,让政策制定更具前瞻性、执行更具高效性。 优抚工作的核心是“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政策落地细节是尊崇感的直接来源。2018至2021年节前发放惯例,印证了情感关怀融入执行的实效;2022年后时序变化,暴露了工作机制应对复杂情况的短板。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正视合理期待,总结经验教训,以高效执行传递政策善意。 从2026年起恢复八一建军节前提标通知发放惯例,既回应退役军人情感需求,也是优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这一调整无需变动现有政策框架,优化流程、提升协同效率即可实现,能让优抚政策温度快速传递、效果充分彰显。期待退役军人事务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优点常态化”,提升退役军人获得感与荣誉感,为强国强军凝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