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新郎和新娘结婚办婚礼,婚礼上,出现一个阳光帅气的伴郎,吸引了新娘的注意

每日案论 2025-12-07 22:27:34

陕西商洛,新郎和新娘结婚办婚礼,婚礼上,出现一个阳光帅气的伴郎,吸引了新娘的注意,新郎和新娘结婚后,新郎为了养家糊口,外出打工了,新娘却在第二年就和伴郎同居在一起,还生了个可爱的孩子,他们办了满月酒,邀请了亲朋好友,这下他们的事情终于瞒不住了。 自从程先生得知,妻子早就已经和伴郎好上了,两人不但在一起,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并且还生了一个孩子,他们光明正大地为孩子办满月酒,他们的事情在亲朋好友之间,传得沸沸扬扬。 程先生这才有机会得知妻子和伴郎之间的事情,这件事是程先生从来没有想过的。 一个是他深爱的妻子,一个是他的好朋友,叫来做伴郎的。现在他们俩居然在一起了,有了可爱的孩子,成了幸福的一家三口。 程先生得知这件事情之后,整夜整夜地翻来覆去睡不着,他实在想不明白,他到底错哪里了,自己的好朋友和妻子要这么对他。 回想起他和妻子的点点滴滴,又回想起他和好朋友之间的交情,程先生无比心痛。 往日的美好依然浮现在程先生的眼前,仿佛他们的婚礼就在昨天一般。 那时他和妻子是多么的幸福,那盛大的婚礼,每一个环节,程先生都觉得是那么的美好。 那时他的好朋友郑先生,坚持来当他的伴郎,他跟程先生说,好兄弟的婚礼,他不能缺席,所以他担当了伴郎。 有了郑先生当伴郎的这个角色,婚礼氛围更是活跃了几分,大家都被郑先生的风趣幽默给吸引了,这场婚礼更是热闹了几分。 程先生以为,这场婚礼有了好朋友的加入,是婚礼上锦上添花,如今想来,这就是一个笑话。 他和妻子,还有好朋友之间的故事,简直比电视剧还要精彩。 婚礼结束后,程先生要养家糊口,家里没有合适他的工作,既然他和妻子结婚了,妻子将会为他生儿育女,如果他不出去工作,到时候孩子的奶粉钱都没有。 婚礼已办,妻子已经迎娶进家门,一切已经木已成舟,程先生非常放心,就让妻子在家待着,他出去养家糊口养妻子。 妻子非常听话,有丈夫养着她,她也落得个清闲。 可丈夫不在家,一个年轻的女子又怎能对抗得住寂寞?无聊的她,自然要找亲朋好友出去玩耍。 郑先生作为程先生的好朋友,自然会和程先生的妻子有来往,两人一来二去,居然看对眼了。 没有丈夫在家的日子,郑先生填补了所有的空缺,给了程先生妻子的陪伴,两人越来越离不开对方,终于他们不顾一切在一起了。 或许,开始的时候他们是有所忌惮的,只是时间一长,他们内心对对方的欢喜,已经让他们冲破了一切的闲言碎语。 直到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足够长了,长到让他们忘记,他们并不是夫妻,却又以为是夫妻,他们有孩子了。 孩子满月,他们是真的已经看不清他们之间的关系,到底是在哪个位置了?他们只觉得他们是幸福的一家三口,所以他们要得到亲朋好友们的祝福。 为此他们给孩子办了满月宴,把他们的事情广而告之,这被程先生知道了。 事实就摆在眼前,事实容不得程先生在怀疑,容不得他半点的迟疑,就要让他接受事实。 但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好朋友有了孩子,程先生是真的难以接受。 他真的想不明白,他只是出去工作,让这个家庭过得更好,更幸福一些,他到底做错了什么?妻子和自己的好朋友要双双背叛他? 他当然不愿意就此善罢甘休,妻子和好朋友的背叛,如同一把尖刀刺向他的心,他痛苦,他无助。 他拿起了法律的武器,让自己的妻子和好朋友受到应有的惩罚。 他以重婚罪告妻子和好朋友,因为他的妻子和好朋友的行为早就构成了重婚罪。 《刑法》第258条规定,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其主体包括已婚者和明知对方已婚仍缔结婚姻的相婚者,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的也构成重婚罪。  程先生的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生子,好朋友明知程先生和妻子已经成婚,却插足他们婚姻,他们的行为确实构成了重婚罪。 除此之外,他们的行为是有违公序良俗的。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新娘爱上伴郎,单单这几个字传出去,就已经是一个非常精彩的故事,也足以遭到他人的谴责。 那么你对程先生妻子和伴郎的行为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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