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酒店保洁阿姨用毛巾擦拭马桶,被网友拍下视频公开。视频中,拍摄者同事惊

洋仔说法 2025-12-07 23:33:37

江苏无锡,一酒店保洁阿姨用毛巾擦拭马桶,被网友拍下视频公开。视频中,拍摄者同事惊呼:“你怎么用这毛巾擦?”面对追问,保洁员随口答道:“我什么毛巾都擦,他不让我擦我就不擦啊。”次日,酒店一位工作人员对外称,这名保洁已被开除,并承认“确实恶心”。然而,当媒体致电前台核实时,接电话的小姑娘却斩钉截铁:“不存在这事,不方便多说。”   2025年12月6日,一段拍摄于某酒店的视频在网络流传。   画面中,一名身穿保洁制服的员工手持浅色毛巾擦拭马桶内侧,旁白中有人问道:“怎么用这毛巾擦马桶?”保洁人员随口回答:“我什么毛巾都擦,他不让我擦我就不擦啊。”   视频迅速引发网友讨论,许多人质疑酒店卫生管理的规范性,认为此举严重违反行业基本标准,可能造成交叉污染。   也有声音指出,单凭一段视频难以还原全貌,需进一步核实。   12月7日,事件发酵后,酒店方通过不同渠道给出两种回应:   工作人员对外声明,一名自称酒店工作人员的人向媒体表示,涉事保洁已被开除,并承认“这么做确实恶心,以后会严加管理”。   该回应间接证实视频内容真实性,同时试图展现纠错态度。   随后,有记者致电酒店前台,对方却明确称“不存在保洁用毛巾擦马桶一事”,并以“不方便透露其他”为由拒绝进一步说明。   两种回应相互矛盾,引发网友更强烈的质疑,若事件不存在,为何开除保洁?若事件属实,前台为何矢口否认?   这种前后不一的说辞,不仅未能平息舆论,反而暴露酒店在危机公关与内部沟通上的混乱。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呢?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拍摄者作为消费者入住酒店,即与酒店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酒店有义务提供清洁、卫生的住宿环境。   视频中,保洁员使用清洁马桶的毛巾,极有可能被用于擦拭面盆、台面甚至茶杯,造成致病菌交叉污染,严重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这构成对服务合同根本性内容的违反,即交付的服务存在瑕疵。   即使未造成消费者实际身体损害,也因酒店未能提供符合约定品质的服务,构成违约。   拍摄者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予以补救如更换房间、全面消毒等,或减少价款、赔偿损失等。   与此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具体到本案,酒店未尽到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无论是对员工培训不足还是监督不力,这都说明其管理失职,主观上存在过错。   若拍摄者能证明因使用不洁毛巾导致了皮肤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实际损害后果,且该损害与酒店的不洁毛巾存在因果关系,则酒店需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侵权赔偿责任。   此时,结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酒店作为用人单位,应对其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负责。   所以,酒店的行为同时构成违约和侵权,拍摄者可以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中,择一主张。   此外,《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酒店属于公共场所,其提供的公共用品用具如毛巾、床单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且清洗、消毒、保洁流程必须规范。   保洁员用毛巾擦拭马桶,是严重的污染操作,直接违反卫生操作规程,卫生行政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可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视频内容若经查实,是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处罚程序的直接线索。   有人说,保洁员只是用毛巾擦拭马桶,酒店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具体到本案,酒店必须制定有明确、具体的卫生操作规范和禁止性规定,如“禁止使用客用布草进行卫生间洁具清洁”,且该规章制度已依法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告知。   诚然,保洁员用毛巾擦拭马桶,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可能对酒店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并带来潜在的安全卫生风险,足以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不过,酒店需负举证责任,证明该员工存在该行为,并履行了通知工会等程序。   如果酒店未能证明规章制度已告知员工,或开除程序不合法,该员工可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48
洋仔说法

洋仔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