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4岁已婚男子在健身房认识了24岁的前台,前台女子年轻漂亮,嘴巴又甜,把男子迷的魂不守舍,两人很快发展成不正当关系。为了约会方便,男子在外面给女子租了套房,还对她有求必应,名牌鞋子包包买到手软。短短13个月时间,他就在女子身上花了40多万。但好景不长,这段关系还是被原配发现,原配怒不可遏,一纸诉状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还钱。女子哭诉:凭什么白嫖? 44岁男子王某家庭美满,事业有成,家底也颇丰,闲暇时间,他喜欢去健身房锻炼,保养身材。 2023年10月份,王某遇到了24岁的女子黄某,她健身房的前台,年轻漂亮,身材迷人,嘴巴又甜,一下子就吸引了王某的目光。 为了多见她,王某去健身房的频率越来越高,他的绅士多金,成熟稳重,也成功引起了黄某的注意。 虽说两人年龄相差很大,而且黄某知道,王某已经结婚了,可还是没能抵挡住欲望和诱惑,两人很快发展成了情人关系。 王某为了能和黄某有个私密相处的地方,还专门在外面给她租了房子让她住。 不过,王某怕被妻子发现,每晚还是按时回家,并没有在出租屋里过夜。 两人交往期间,黄某甜甜地称呼王某为“老公”,王某也乐呵呵地自称“老公”。 而且,王某对黄某真是有求必应,他多次通过微信或者银行卡给黄某转钱,让她去买各种时尚的鞋子,精致的包包,耀眼的手镯。 只要黄某喜欢,王某都会毫不犹豫的满足她,就这样,两人沉浸在这段不正当的关系里,整整13个月。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2025年初,王某的妻子魏某感觉他不对劲,很快就查出了这段见不得光的关系。 魏某顿时心如刀绞,自己陪着他打拼多年,辛辛苦苦经营家庭,好不容易有了些家业,没想到丈夫会转头在外面找别的女人。 她越想越气,人可以不爱了,但钱必须追回来,绝不能便宜了外面的女人。 3月,王某也意识到事情闹大了,为了保住家庭,他赶紧中断了和黄某的联系。可妻子没打算轻易放过他们,一纸诉状将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还钱。 法院经过调查取证,查明着一年多时间里,王某给黄某花费加转账高达467913元。 另外,通过两人的聊天记录、日常花销等证据,可以认定,黄某知晓王某已婚的事实。 但她即使知道这段关系是不道德的,可她就是贪图王某的钱财,想着能多捞一点是一点。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王某赠与黄某的46万余元均为其与魏某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无权单独处分。 其未经魏某同意,为维持不正当情人关系,赠与黄某租房、转账、买奢侈品等,均属对共同财产的重大处分。 这种行为直接侵害魏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该处分行为缺乏合法基础,魏某有权要求返还。 此外,依据《民法典》第153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王某与黄某的情人关系违背婚姻伦理,王某的赠与是为维系该不正当关系,黄某明知王某已婚仍贪图钱财接受赠与,双方行为均违背公序良俗,黄某得依法返还相关款项。 法院经过核算,认定黄某应返还的金额为356241元。 综上,法院判决:王某的赠与行为无效,黄某需返还356241元,并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共计11164.66元,魏某负担2679.66元,黄某负担848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