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3 日,呼和浩特 53 岁的图某某某与 48 岁的王某某乘坐出租车时,不顾同行女性劝阻,持续殴打司机刘某某,行驶中仍挥拳施暴,还强迫司机下车并谩骂,司机求饶未还手。
警方次日通报,二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
后续需依伤情鉴定定刑责,同类案件刑期多 6 月至 3 年,若达轻伤处罚更重。
这俩老东西哪是乘客,分明是披着人皮的恶魔!
花点车费就真当自己是 “上帝”,对着养家糊口的司机拳打脚踢,行驶中动手时,就没想过方向盘一歪,自己和路人都得陪葬?
同行人劝都劝不住,嚣张得没边了!
更恶心的是他们的心态,觉得司机是 “弱势群体” 好欺负,可忘了出租车也是公共交通工具。
按公安部规定,行驶中殴打司机若危害公共安全,能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比寻衅滋事判得重多了。
之前锡林浩特就有乘客因殴打司机被拘,这俩更恶劣,必须重判!
司机全程求饶太心酸,也暴露防护漏洞 —— 要是车内有隔离栏、一键报警装置够灵敏,何至于遭这罪?
法律得给司机撑腰,不光刑拘,赔偿也得往狠了要。
真该让这俩货把牢饭吃够,看以后谁还敢在车里耍横!
